各學院:
為充分調動我校導師和博士研究生從事科學研究的主動性、積極性,提高博士研究生培養質量及待遇水平,根據《湖北大學博士研究生助研獎學金管理辦法》,學校決定開展2016—2017學年春季學期博士研究生助研獎學金評選工作,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對象
我校基本學制年限内的在籍全日制非定向就業(全脫産學習)2014級、2015級、2016級博士研究生。
二、評審辦法
按《湖北大學博士研究生助研獎學金管理辦法》(校研字﹝2015﹞6号)相關規定執行。
三、評審程序
1.9月29日前,各學院組織2014級、2015級、2016級在籍全日制非定向就業(全脫産學習)博士研究生提供助研酬金發放憑證(含有項目編号、項目名稱、發放年月日及憑單号的發放助研津貼經費本複印件),填寫2017年3月至2017年8月助研津貼發放情況表,助研津貼發放情況表經學生本人及學院負責人簽字加蓋學院公章後連同助研酬金發放憑證交研究生院思想政治教育辦公室(行政樓634辦公室)。
2.10月13日前,研究生院完成博士研究生助研獎學金發放名單的審定以及公示工作(公示期為2個工作日)。
3.10月26日前,完成博士研究生助研獎學金發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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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