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學院:
根據全國農業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指導委員會通知要求(見附件1),現各農業專業學位相關學院可進行教學成果申報,具體工作安排如下:
1、 各學院負責本單位教學成果申報初選和推薦工作,并于2018年4月13日前上報材料,具體要求如下:
1)申報條件:
1.教學成果系指反映農業專業學位教育教學規律,在産學結合,提高農業碩士的實踐能力和綜合素質等方面具有明顯效果的教育教學模式和管理運行機制等。
2.實踐教學成果獎主要面向全國農業專業學位研究生導師。凡在方案設計、項目實施等方面取得教學成果的教師,均可申請成果獎。
3.在成果的方案設計和實施過程中作出主要貢獻的單位,為成果的主要完成單位。要求第一完成單位必須為湖北大學。直接參加成果的方案設計和實施,并作出主要貢獻的個人,為成果的主要完成人。申請時,每項成果的主要完成單位不得超過2個,主要完成人不得超過5人。
2)報送材料:
1.農業專業學位研究生實踐教學成果獎申請表(見附件3)。
2.反映該成果的科學總結,以及相關成果支撐材料(包括獎勵、專利、論文、标準等)。掃描材料并彙總成一pdf文件,要求有目錄頁,文件名:培養單位名稱+領域名稱+成果名稱.pdf。
3)提交辦法:(紙質版和電子版均需要提交)
1.2018年4月13日前,以學院為單位将本院推薦的農業專業學位研究生實踐教學成果獎申請書和相關成果支撐材料電子版打包發送至yidianyidian105@qq.com。填寫信息要全面、準确、實事求是。
2.2018年4月13日前,以學院為單位将本院推薦的農業專業學位研究生實踐教學成果獎申請書以及相關成果支撐材料的紙質版送研究生院專業學位辦632。
4)說明:
1.若逾期未交材料或者未交齊材料,該項将視為自動放棄參與評選。
2.學院需要負責确保申報材料的真實性以及非涉密性。
2、4月24日前,研究生院專業學位辦負責完成材料彙總和上報工作。
研究生院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