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碩士學位申請工作已經開始,現對整個學位申請、評定工作做如下安排,請學位申請者(含同等學力申請學位的在職人員)、論文指導教師和各培養單位認真做好準備,按時完成各項工作。
一、領取系列表格(3月15-19日) (已完成)
各單位研究生秘書到學位辦領取《碩士學位申請書》、《二零零四年碩士學位申請工作安排和填表注意事項》、《碩士學位論文及詳細摘要規範》、《碩士學位論文評閱及答辯人員審批表》,并及時将《碩士學位申請書》(每生一式3份)、《二零零四年碩士學位申請工作安排和填表注意事項》、《碩士學位論文及詳細摘要規範》(每生各1份)發給學位申請者及其指導教師,将《碩士學位論文評閱及答辯人員審批表》(每生一式3份)交給所在學位點負責人。
二、交驗所填表格、外語合格證書及科研成果原件(4月5日-16日)
申請者本人将外語合格證和在校期間科研成果的原件、複印件(原件驗後歸還)直接交到研究生處學位辦。研究生秘書将申請者2張1寸近期彩色登記照收齊後交至學位辦,并領取論文封面一套(每人15份)。
各單位研究生秘書在4月16日以前收齊并将審簽後的《碩士學位申請書》交培養辦,進行成績及學分審核。
三、公布“雙盲抽評”名單(4月19日)(已完成)
四、提交論文、申請評優和辦理評閱、答辯手續(4月20日-5月21日)
申請者向所在學院提交3份學位論文(列入“雙盲抽評”的務必于5月10日前将5份學位論文交到學位辦,申請參評“優秀學位論文”的另交1份)、3份《詳細摘要》及詳細摘要的拷貝盤。評選“優秀碩士學位論文”按校研字[2001]6号文件規定進行,由申請者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導師簽署推薦意見後提交答辯委員會。
研究生秘書将每位申請者的3份學位論文、3份《詳細摘要》及詳細摘要彙總盤、以及經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簽意見後的《碩士學位論文評閱及答辯人員審批表》,一并交學位辦,并同時辦理論文評閱手續。
5月24日後不接受提交學位論文評閱要求。
五、論文答辯(4月26日-5月30日)
每場答辯必須提前2天在适當地方張貼2-3張海報,并在答辯會場懸挂橫幅,安排照相或攝像,并為旁聽者準備5個以上座位。每場答辯委員會可推薦不超過答辯人數20%的論文參與評選優秀論文,并由答辯委員會主席在申報表上當場簽名。
六、各單位召開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會議(5月26日-6月4日)
七、各單位上交全部材料(6月1日-10日)
将學院審簽完畢的全部學位論文評閱、答辯材料整理好交至學位辦。
八、校學位辦整理、彙總并制作碩士學位評定一覽表(6月2日-14日)
九、學校召開學位評定會議(6月15日-25日)
十、召開畢業典禮暨學位授予大會(拟定于6月28日-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