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有關單位:
制訂研究生課程教學大綱是保證研究生課程教學質量的重要環節,同時也是規範研究生課程教學的重要措施。為了規範碩士研究生課程教學,根據《湖北大學關于修訂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的原則意見》(校研字1999年14号)的有關要求,學校決定開展碩士研究生課程教學大綱的修訂及編寫工作。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修訂及編寫碩士研究生教學大綱的課程為《湖北大學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修訂本)和(增補本)中列舉的學位課、方向課和選修課(選修課程不超過11門)。
2、碩士研究生課程教學大綱一般應包括以下内容:
(1)課程名稱、課程編碼、課程類别(指學位課、方向課、選修課)。
(2)教學學時數及學分。
(3)課程内容及教學要點(包括課程最新動态與前沿介紹)。
(4)教學方式及學時安排。
(5)課程學習達到的要求。
(6)課程考核方式。
(7)必讀和參考書目及文獻(須注明書名、作者、出版社、出版時間)。
碩士研究生課程教學大綱結構按以上順序進行修訂編寫,其中課程名稱、課程編碼、課程性質、學時數及學分安排須以《湖北大學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修訂本)和(增補本)為依據,以上四項因特殊情況應作微小調整的,須經專業負責人和院(系)分管領導審核同意并報研究生處批準後方可執行。碩士研究生課程教學大綱既要體現科學性和規範性,也要反映碩士研究生課程教學的特點。每門碩士研究生課程教學大綱的字數為600——1000字。
3、碩士研究生課程教學大綱的修訂及編寫由各院(系)分管領導組織實施,原則上按學科進行,各專業負責人負責本專業各門課程教學大綱的制訂和審核工作,制訂的教學大綱須經各學科指導小組讨論通過并由專業負責人和分管院(系)領導審核後報研究生處備案。碩士研究生公共英語、政治課教學大綱的修訂與編寫由研究生公共課教學負責人組織實施。
4、碩士研究生課程教學大綱的修訂編寫工作須于本學期内完成。研究生處将于本期末和下學期初,對所有修訂、編寫的碩士研究生教學大綱進行整理、彙編,并印制《湖北大學碩士研究生課程教學大綱》,請各院(系)盡快布置落實,确保在12月底将修訂及編寫好的碩士研究生課程教學大綱交研究生處培養辦(附軟盤)。
5、對已完成修訂編寫碩士研究生課程教學大綱的課程,學校将按每門課程15學時的培養工作量在學期工作量核算時統一給予補助。
研究生處
二OO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