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系):
《湖北大學碩士研究生獎勵辦法(修訂)》已印發,為作好2004-2005學年度優秀研究生獎學金等評選工作,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評獎工作嚴格按《湖北大學碩士研究生獎勵辦法(修訂)》(校研字[2005]26号)的程序和要求執行。各學院(系)在評獎過程中應作到公平、公正和公開。
2、評獎推薦工作于2006年元月5日前結束,各單位應在元月5日前将各類獎勵推薦名單及申報表報研究生處培養辦公室,逾期将不予補報。
3、學校對推薦名單進行審核後将在本學期結束前進行統一表彰、獎勵。
研究生處
2005年12月21日
附:各類獎勵申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