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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初試)湖北大學考點參考須知

發布時間:2014-12-19  發布作者:  點擊數:

一、考試時間及考場安排

1.考試時間

日期

時間

1227日(周六)

1228日(周日)

8:30-11:30

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業務課一

14:00-17:00

外國語

業務課二

2.考場安排

1)考場地點:4号教學樓(西北門進校門);

2)考風考紀舉報電話:027-88663060

3)具體考場安排可于2014122612:00後在4号教學樓門口查看。

二、注意事項

1.考生憑本人準考證二代居民身份證入場,考生應注意保管好本人二代身份證,無二代身份證的考生不能進考場參加考試。

2.考生進考場前須接受金屬探測器安檢,請提前到達考點,以免影響考試。

1)各科開考前70分鐘(7:20/12:50),考生憑準考證、二代身份證在考區大樓門口進行身份驗證,進入待考區。

2)各科開考前60分鐘(7:30/13:00),已通過身份驗證的考生進入考點大樓,在考場門口接受安檢。

3)由于使用金屬探測器實行安檢,考生盡量不要攜帶、穿着金屬質地的物品、服裝(含錢包、鑰匙、硬币等,女生盡量不要佩戴含有金屬成分的手镯、項鍊、發夾等物品),以免延誤安檢時間。

3.考生遲到15分鐘後(以考場大樓正門警戒線為界)不準進場參加當科考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當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

4.考場統一配備文具和計時挂鐘,考生不得攜帶任何文字資料、文具和計時用具(如手表、手機等)入場。可使用不帶存儲、編程、查詢功能的計算器的考試科目見本人準考證。

5.考生應按規定在指定的位置準确、清楚填塗姓名、考生編号等信息,并按要求在統考科目答題卡指定位置粘貼條形碼。

1考生信息條形碼(由監考員分發): 思想政治理論,數學一、二、三等4個科目有2張答題卡,每張答題卡都要粘貼考生信息條形碼。

2試卷條形碼(試題冊首頁):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思想政治理論、英語一、英語二等4個科目,答題前應從試題冊首頁取下1張卷型條形碼粘貼在答題卡的指定位置。

凡漏貼條形碼,漏填、錯填姓名、準考證号或填寫字迹不清的答卷、答題卡将作為無效答卷處理。

湖北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141219

考 場 規 則

碩士研究生考試是國家選拔高層次人才的考試,考生必須誠信應考,服從管理,自覺維護公平公正原則,自覺維護考場良好秩序。考生在考場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一、考生入場不得攜帶任何物品,包括不得攜帶考試文具,考試文具由考場統一配置。已攜帶的物品一律放在考場專設的“考生物品存放處”。開考後,凡帶有無線通訊工具、電子存儲器及與考試相關的書籍、紙條的,不管是否使用、查看,一經發現皆以作弊論處。

考試時不得互相借用文具。

二、考生入場後應對号入座,并将準考證和身份證放在課桌的左上方,以便監考員核驗。

三、監考員發卷時應保持安靜,不得交頭接耳。拿到試卷後不要急于答題,應首先浏覽卷面,看科目是否正确,有無缺頁、漏印、字迹不清等問題。如有問題應立即舉手向監考員示意,凡涉及試題内容的問題,考生不得向監考人員詢問。如果沒有問題,應在監考員的指導下在試卷上指定的位置正确填寫本人的姓名、準考證号,在答題卡上指定位置填塗姓名、準考證号并粘貼本人準考證号條形碼等。每張答題卡正反面均有姓名填寫處請考生務必認真填寫。

思想政治理論、英語一、英語二、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四個科目實行一題多卷,試卷首頁上有兩個卷型條碼,答題前須撕下一張粘貼在答題卡上指定的位置。

不得在非指定位置填寫姓名、準考證号。凡漏貼條形碼,漏填、錯填姓名、準考證号或填寫字迹不清的答卷、答題卡将作為無效答卷處理。

四、開考信号發出後方可開始答題,不得提前答題。

五、客觀題答題卡用2B鉛筆填塗作答;主觀題用黑色中性筆作答;不得用鉛筆作答。塗卡時應按要求将塗點塗滿、塗實,否則計算機掃描不清将會影響得分。答主觀題時務必書寫工整、整潔,并将答案寫在相應答題區域内。字迹潦草影響評閱的會影響得分;答錯答題區域的不給分;答案書寫在草稿紙上一律不給分。不得在答卷上書寫與答題無關的内容,否則将以在試卷上做标記論處。主觀題答題中隻能用同一類型和墨水的筆。

六、考試時須保持場内良好秩序。不得吸煙,不得喧嘩;不得左顧右盼交頭接耳,不得打手勢、做暗号;不得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得有其他擾亂考場秩序的行為。如遇監考員或其他考試工作人員查驗準考證、身份證,應予主動配合,不得拒絕。

七、考試結束前的30分鐘内方可交卷離開考場。不得在此之前交卷。考試結束前交卷時不得帶走試卷、答卷、答題卡、草稿紙和文具(最後一科考試交卷後可帶走自己使用的文具)。

八、考試結束鈴響時,考生應立即停止答題,将試卷、答卷、答題卡、草稿紙、文具等整理好放在桌上,2張答題卡的科目要按順序擺放好,第一張卡在上第二張卡在下,待監考員驗收确認無誤後,按監考員指令順序離開考場。離開考場時不得将試卷、答卷、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離開考場後應迅速走到考場警戒線外,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談笑、議論。

最後一科考試結束時,考生可帶走自己使用的文具。

凡違反考場紀律或作弊的,一律按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處理,并記入教育部誠信電子檔案。教育部誠信檔案記錄保存多年,招生院校和用人單位均可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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