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有關單位:
經學校研究,決定開展2015年湖北大學在崗導師招收研究生申請審核工作。在崗導師招收研究生申請審核工作依據《關于印發< 湖北大學教師招收博士研究生申請審核辦法>的通知》(校研字﹝2015﹞23号,附件1)、《關于印發< 湖北大學教師招收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申請審核辦法>的通知》(校研字﹝2015﹞24号,附件2)及《關于印發< 湖北大學教師招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申請審核辦法>的通知》(校研字﹝2015﹞25号,附件3)進行。現将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時間 |
在崗博導招生申請審核工作 |
在崗碩導招生申請審核工作 |
8月30日前 |
申請人向招生學院提出申請,申請招生的一級學科隻能為1個。
對于同時申請招收博士生、學術學位碩士生和相關專業學位碩士生的申請人:
1、博士生的招生學院可以不是申請人的所在學院,但學術學位碩士生和相關專業學位碩士生的招生學院原則上應為申請人的所在學院。
如果博士生的招生學院與碩士生的招生學院是同一個學院,申請人隻需按招收博士生的要求提出招生申請。
如果博士生的招生學院與碩士生的招生學院不是同一個學院,申請人應分别向各招生學院提出招生申請。
2、學術學位碩士生的招生一級學科原則上為1個,不能超過2個。對于确有需要,申請人在2個一級學科申請招生時,招生學院須為申請人的所在學院。專業學位碩士生的招生學位授權點(類别、專業方向/領域)原則上為1個。
申請人登錄研究生院網站(),點擊左側“澳门金莎”下面的“湖北大學教師招收研究生申請”,輸入賬号密碼後進入系統,按要求和提示填寫相關信息、打印申請表(一式一份),将申請表、相關佐證材料原件及複印件報送相關招生學院。 |
申請人向招生學院提出申請,招生學院原則上應為申請人的所在學院。
學術學位碩士生的招生一級學科原則上為1個,不能超過2個。對于确有需要,申請人在2個一級學科申請招生時,招生學院須為申請人的所在學院。專業學位碩士生的招生學位授權點(類别、專業方向/領域)原則上為1個。
如果同時申請招收學術學位碩士生和相關專業學位碩士生,申請人隻需按招收學術學位碩士生的要求提出申請。
申請人登錄研究生院網站(),點擊左側“澳门金莎”下面的“湖北大學教師招收研究生申請”,輸入賬号密碼後進入系統,按要求和提示填寫相關信息、打印申請表(一式一份),将申請表、相關佐證材料原件及複印件報送相關招生學院。 |
9月20日前 |
招生學院成立以分管副院長為組長的申請材料審核小組,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的真實性、準确性進行審核、确認。對申請人在招生基本條件第1條上的表現的審核、确認,應聽取學院黨委書記的意見;對申請人的研究方向、學術專長和在學位授權點評估、建設等方面的表現的審核、确認,應聽取學位點負責人的意見。
招生學位授權點負責人組織已在本學位授權點獲得招生資格的教師召開會議,對是否接受申請人提出的招生申請進行審議、表決。到會教師數達到應到教師數的3/4及以上表決有效,獲到會教師2/3及以上同意者招生申請獲得接受。 |
招生學院成立以分管副院長為組長的招收碩士生申請材料審核小組,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的真實性、準确性進行審核、确認。對申請人在招生基本條件第1條上的表現的審核、确認,應聽取學院黨委書記的意見;對申請人的研究方向、學術專長和在學位授權點評估、建設等方面的表現的審核、确認,應聽取學位點負責人的意見。 |
9月25日前 |
依據學校相關文件和申請人材料,研究生院對通過初審人員是否達到招生基本條件進行審核後,将達到學校基本條件的人員名單反饋相關招生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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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前 |
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召開會議,根據學校相關文件、申請人材料和學院實際情況,對申請人的招生申請進行審議、表決。對于同時申請招收博士生和碩士生,且博士生的招生學院與碩士生的招生學院是同一個學院的申請人,按招收博士生的要求進行審議、表決。
到會委員數達到應到委員數3/4及以上表決有效,獲到會委員2/3及以上同意者通過初審。
學院将通過初審的人員名單及其申報材料進行為期3天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後,學院将通過人員彙總表及申請表紙質版報送研究生院。 |
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召開會議,根據學校文件、申請人材料、學院實際情況對申請人的招生申請進行審議、表決。對于同時申請招收學術學位碩士生和專業學位碩士生者,按招收學術學位碩士生的要求進行審議、表決。
到會委員達到應到委員3/4及以上表決有效,獲到會委員2/3及以上同意者,招生申請獲得批準。
學院将招生申請獲得批準的人員名單及其申報材料進行為期3天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後,學院将通過人員彙總表紙質版報送研究生院備案。
研究生院在網站上公布2015年具備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碩士生招生資格的教師名單,各學院在網站上公布具有招生資格教師的個人信息。 |
10月16日前 |
研究生院對通過招生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議的人員名單及相關信息進行确認後,報分管校領導審批。
研究生院在網站上公布獲得博士生招生資格的教師名單,各學院在網站上公布獲得招生資格教師的個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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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關說明
(一)按照“招收的研究生應在申請人退休前正常畢業” 規定和《關于我校博士生導師招生年齡的通知》精神,對各類申請人的出生日期規定如下:
教師類型 |
申請招收研究生類型 |
出生日期規定 |
在崗博導 |
全日制博士生 |
1954年6月30日及以後 |
非全日制博士生 |
1955年6月30日及以後 |
在崗碩導 |
3年制碩士生 |
1958年6月30日及以後 |
2年制碩士生 |
1957年6月30日及以後 |
對上述申請人出生日期的規定如與學校相關人事政策不一緻,則以學校人事政策為準。
(二)申請表中的“到帳科研經費”和“科研經費餘額”數據,申請人可登錄學校主頁的“信息門戶”後,通過“财務綜合服務平台”進行查詢。科研條件統計時間期限為 2010 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科研經費餘額的統計日期為2015年6月30日。
科研成果、科研項目依據學校相關文件、科研項目的申請書或立項書、财務處科研經費數據等進行審核。到賬科研經費不包含校級科研項目經費和學校科研項目配套經費。
(三)在科研項目狀态的表述中,“在研”指科研項目的結項日期在2015年6月30日之後;“獲批”指科研項目在2015年6月30日前已獲立項批文、正式啟動日期在6月30日之後;“主持過”指申請人主持有在2010 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間結項的科研項目。
(四)申請人在湖北大學工作期間,承擔的科研項目與取得的科研成果(涉密信息不得填寫),科研項目須為下達給或歸屬于湖北大學,科研成果的第1署名單位須為湖北大學。除專門注明外,申請人為科研成果的第1署名人或申請人為第2署名人(或通訊作者)、研究生為第1署名人。
(五)按照文件要求,各學位授權點可根據實際制訂不低于學校科研基本要求的科研具體條件;對于在崗博士生導師,其科研成果突出的,可制訂科研項目及經費放寬的具體條件。請各學位授權點于9月10日前将制訂的上述2個具體條件(需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主席簽字、學院蓋公章)報研究生院。
三、工作要求
(一)細化工作方案。各招生學院要根據學校文件和工作通知要求,結合學院實際,進一步細化工作方案,明确責任分工,優化工作流程,确保審核工作順利進行。
(二)确保申請材料真實、準确。申請人對在招生申請系統中填寫的信息負責,招生學院應對申請人填報信息的真實性進行審核,确保申請材料規範、準确,杜絕弄虛作假行為。
(三)妥善保管工作文檔備查。各招生學院應妥善保管申請材料審核小組名單、招生申請審核工作方案,及招生學位授權點教師會議、招生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會議(含參會人員名單、工作安排、會議審議情況)等相關工作文檔,保證審核工作有據可查。
對教師招收研究生申請審核工作若有疑問,可通過電話咨詢,聯系人:王老師;聯系電話:88517699。材料報送地址:研究生院學科建設辦公室(綜合樓6樓613室)。
附件: 1.湖北大學教師招收博士研究生申請審核辦法
2.湖北大學教師招收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申請審核辦法
3.湖北大學教師招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申請審核辦法
研究生院
201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