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為表彰先進、宣傳典型,鼓勵在校生積極進取、全面發展,學校決定在2016屆畢業生中開展科研成果獎學金、科技競賽獎學金、文體活動獎學金、社會公益獎學金、優秀畢業研究生和優秀研究生評選工作,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對象
1.“科研成果獎學金”、“科技競賽獎學金”、“文體活動獎學金”和“社會公益獎學金”評選對象為我校具有正式學籍并取得畢業資格的全日制應屆畢業研究生;成果應于2015年9月1日—2016年6月30日期間獲得;
2.“優秀畢業研究生”評選對象為我校具有正式學籍并取得畢業資格的全日制脫産應屆畢業研究生;
3.“優秀研究生”評選對象為本學年度已通過論文答辯的在職攻讀專業學位研究生(含高校教師在職攻讀碩士學位人員)。
二、評選辦法
按《湖北大學研究生優秀獎學金管理辦法》(校研字[2012]22号)、《湖北大學優秀畢業研究生評選辦法》(校研字[2012]25号)和《湖北大學優秀研究生評選辦法》(校研字[2012]23号)相關規定執行,各學院名額分配見附件;
三、評選程序
1.2016年5月26日前,各學院完成初評及公示工作(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
2.2016年5月27日前,各學院公示無異議後,将備案表(電子、紙質版)、申報表(紙質版)(備案表、申報表可在研究生院網站文檔下載處下載)交研究生院思想政治教育辦公室(綜合樓634室);
3.2016年6月3日前,研究院完成核定和公示工作,并報學校審批;
4.2016年6月15日前,完成證書等發放工作。
附件:
1.優秀畢業研究生申報表、備案表
2.湖北大學研究生優秀獎學金各獎項申報表
3.湖北大學研究生優秀獎學金各獎項備案表
澳门金莎
2016年5月11日
附件:
湖北大學2016屆優秀畢業研究生、優秀研究生名額分配表
學 院 |
優秀畢業研究生名額(人) |
優秀研究生名額(人) |
備 注 |
哲學學院 |
3 |
0 |
畢業生
人數的10%
|
文學院 |
6 |
1 |
曆史文化學院 |
4 |
0 |
政法與公共管理學院 |
6 |
8 |
商學院 |
9 |
12 |
外國語學院 |
8 |
3 |
教育學院 |
4 |
8 |
藝術學院 |
1 |
1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5 |
1 |
新聞傳播學院 |
2 |
0 |
數學與統計學學院 |
4 |
1 |
物理與電子科學學院 |
3 |
1 |
化學化工學院 |
6 |
1 |
生命科學學院 |
8 |
0 |
體育學院 |
4 |
0 |
資源環境學院 |
5 |
1 |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
7 |
0 |
計算機與信息工程學院 |
6 |
0 |
總 計 |
91 |
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