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錄取的博士研究生要按規定辦理拟錄取手續,具體要求如下:
一、定向考生
定向考生2016年6月24日前簽訂定向培養協議交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以下簡稱研招辦),協議書一式三份,經考生本人簽名後由考生所在單位人事部門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二、非定向考生
本校應屆碩士生、通訊地址為本校校内的非定向考生6月13-14日到招生學院領取調檔函,其他考生的調檔函由研招辦按照考生報名時提供的通訊地址6月8日下午寄發(郵政EMS)。
往屆碩士畢業生的人事檔案6月24日前寄達研招辦,應屆碩士生的檔案可延遲至7月初寄出,入學報到前寄達。
三、其他
1.拟錄取的考生下載填寫《2016年湖北大學拟錄取博士研究生思想政審表》,6月24日前寄送研招辦。
2.錄取通知書7月上旬發放。本校應屆碩士生、通訊地址為本校校内的考生持本人證件到學院領取,其他考生的錄取通知書由研招辦郵寄。
未按規定時間辦理調檔手續的非定向往屆生、未簽訂定向協議的定向生,錄取通知書暫緩發放。
3.組織關系轉移、戶口遷移說明:
(1)組織關系轉移:湖北省外的考生組織關系介紹信擡頭為“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組織處”、湖北省内的考生組織關系介紹信擡頭為“中共湖北大學委員會組織部”,去向均為“湖北大學****學院”。
(2)戶口遷移:自願将戶口遷入湖北大學的考生,遷往地址為“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學院路11号湖北大學”。
4.郵寄相關材料到研招辦的考生,請選擇郵政速遞。
材料接收部門:湖北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材料接收地址: 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友誼大道368号 郵編430062
聯系電話:027-88663060
湖北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