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有關單位、學科和學生:
為推進我校研究生教育綜合改革,提高研究生教育質量,學校繼續實施“湖北大學十年樹人計劃”,推進拔尖創新人才培養工作,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遴選要求
1.遴選與推免工作合并進行,入選該計劃的學生實行“3+2+4”本碩博貫通培養,按照本科三年、碩士研究生兩年(本科四年級和碩士研究生一年級銜接、合并培養)、博士研究生四年的連讀計劃攻讀博士學位。
2.遴選對象為推薦免試攻讀我校2017級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專項計劃除外)的湖北大學2013級全日制應屆本科生,主要從楚才學院、基地班以及有博士學位授權點的學院的學生中選拔。
二、有關培養措施
1.提高獎助學金标準
(1)本科四年級
可提前參與導師課題研究,由導師根據學生實際業績發放補助津貼。可優先獲得參加高水平學術會議經費資助。
(2)研究生階段
碩士階段:每年發放學業獎學金12000元,國家助學金6000元(600元/月)。學校補助按照導師補助金額理工科1:1、文科2:1配套(合計不超過1000元/月)。按照成績發放研究生優秀生源獎學金,成績排名本專業前三名的評一等優秀生源獎學金(15000元/人),其他推免生評二等優秀生源獎學金(8000元/人)。
博士階段(規定學制内):每年發放學業獎學金10000元,國家助學金10000元(1000元/月)。學校補助按照導師補助金額理工科1:1、文科2:1配套(合計不超過3000元/月)。
入選“有機化工新材料湖北省協同創新中心”、“生物資源綠色轉化湖北省協同創新中心”的學生,碩士生每年發放5000元生活津貼,通過年度考核後再一次發放5000元生活津貼;博士生每年發放10000元生活津貼,通過年度考核後再一次發放10000元生活津貼。入選“信息化與基礎教育均衡發展協同創新中心”的碩士生,每年發放2000元生活津貼,通過年度考核後再一次發放1000元生活津貼。
成績優秀、科研業績突出、綜合表現良好的研究生,碩士階段年獎助學金及津補貼最高可達5.8萬元/年,博士階段年獎助學金及津補貼最高可達8萬元/年。
2. 建立導師組(項目組)培養機制,實施個性化培養
根據十年樹人計劃的整體設計和培養要求,在不同的培養階段,按照對應的培養方案制定個人培養計劃,不斷優化和融合專業課程設置。成立導師指導小組,依托科研項目,全方位、全過程指導學生開展科學研究,及時跟進、研讨學科前沿問題,着力提高博士研究生的研究能力與創新能力。
3.加強聯合培養與學術交流
學校優先資助入選十年樹人計劃的研究生到國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機構訪學、進行聯合培養,獲得國家留學基金委資助的,聯合培養期間可享受國家獎學金14.4萬元人民币/年,滿足條件的學生還可以同時獲得國外聯合培養單位的學位;優先資助入選者參加學術交流活動和博士研究生訪學,優先資助其出國、出境參加高水平學術會議。
4. 加大扶持力度
學校成立十年樹人計劃入選者虛拟班級,對入選十年樹人計劃的學生參加國家和學校設立的各種獎助學金及榮譽稱号評選、申請研究生“三助”崗位、參加實習實踐項目、參加我校教師招考選聘等方面,在同等條件下給予指标分配、專項經費等特别優先支持。
三、遴選程序
1.2016年10月24日前,符合條件的學生按照雙向選擇的原則聯系好博士研究生導師,填寫《湖北大學十年樹人計劃申請表》,向博士研究生招生學院提出申請。
2.2016年10月24日前,學院對提出申請學生的思想品德、學習成績和科研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定,确定推薦名單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3.2016年11月20日前,研究生院審核、确定拟錄取名單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按要求公示後上報。
四、其他
1.招收十年樹人計劃學生的導師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符合《湖北大學教師招收博士研究生申請審核辦法》規定的條件,且年齡不超過54周歲(執行60歲退休政策的教師)或59周歲(執行65歲退休政策的教師)。
(2)有在研國家級、省部級項目及充足的科研經費,能為學生提供助研津貼、生活補貼,原則上要為學生提供“三助”津貼(碩士階段理工科不少于500元/月,文科不少于200元/月;博士階段理工科不少于1000元/月,文科不少于500元/月)。
(3)導師通過雙向選擇配備,可以是主導師負責制的導師指導小組或雙導師。
2.學校和學院逐步建立和完善十年樹人計劃遴選、培養、淘汰、約束和保障機制,入選學生應簽署有關協議書,在導師指導下制訂任務書,強化每個階段中期考核。
附件:
湖北大學十年樹人計劃申請表
澳门金莎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