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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進一步做好研究生借貸風險防範和教育引導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7-12-08  發布作者:  點擊數:

各研究生培養單位:

本學期開學以來,研究生中出現因無力償還貸款(含金融平台小額貸、信用卡透支、不良網貸等形式)引發債務危機,誘發不穩定因素的情況。案例暴露和凸顯出當前研究生仍存在對校園網絡借貸及金融風險認識不足、防範意識不強、消費心理不夠成熟等問題。為進一步加強研究生風險防範意識,教育引導研究生樹立文明、理性和科學的消費觀念,維護和諧穩定的校園秩序,根據教育部、湖北省相關文件精神,現就進一步做好研究生校園網貸風險防範和教育引導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認識、組織專題學習

各培養單位認真學習教育部辦公廳、銀監會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校園不良網貸風險防範和教育引導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廳函[2016]15号)、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校園網貸風險防範集中專項教育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廳[2016]3号)、省政府金融辦等三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校園不良網貸風險防範和教育引導工作的通知》(鄂金辦發[2016]26号)等相關文件精神,對防範研究生可能出現的借貸風險進行專題研究,将研究生借貸風險防範和教育引導工作納入學院研究生安全穩定方案。

二、加強宣傳教育、提升安全意識

各單位要利用多種平台和手段切實加強研究生消費觀教育和信用教育。要關心關注學生消費心理,糾正學生超前消費、過度消費和從衆消費等錯誤觀念,引導學生樹立科學理性的消費觀,營造崇尚節約、抵制過度消費、遠離不良網貸的校園文化環境和輿論氛圍。

要充分發揮研究生黨團組織、班級、實驗室的作用,通過主題班團會等形式開展金融、網絡安全知識學習,掌握逾期滞納金、違約金、單利與複利等基本金融常識。在重要節慶日、購物狂歡日等時間節點,開展金融、網絡安全宣講活動,強化學生對校園網絡借貸風險的理解和認識,幫助學生增強金融、網絡安全防範意識,提高應對校園不良網貸的能力。

三、開展隐患排查、覆蓋全體學生

各單位要持續深入開展研究生校園網貸特别是不良網貸的自查工作。對于研究生個體有異常消費行為、不良消費習慣的情況要密切關注,準确掌握相關信息,加強與家長的溝通和聯系,及時做好教育引導。排查出的隐患問題要記錄在案,做好及時跟蹤及反饋上報工作。

四、及時介入處置、保護學生安全

各單位一旦發現研究生有校園不良網絡借貸情況,應及時介入,啟動應急預案。在掌握學生思想動态和家庭經濟狀況等基本情況的基礎上,進一步摸清借貸的金額、貸款用途和還貸來源,以及是否出現嚴重違約行為、是否存在以新貸還舊貸現象、是否遭受非法手段催收等。對于已經影響到學生正常學習生活的,各單位要将詳細情況及時報研究生工作部,并積極協同相關部門為學生提供必要的心理輔導和法律援助,做好應對方案。

 黨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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