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養學院:
為提高我校研究生創新實踐能力,學校決定設立湖北大學研究生工作站,并啟動申報工作。各研究生培養學院在積極與社會各類組織(包括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研究機構等)良性對接,洽談協商的基礎上,組織申報。我校研究生工作站将作為湖北省研究生工作站培育點,優先推薦申報省級研究生工作站。現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合作單位基本條件
1、具有合作開展科研和研究生培養的意願;
2、具有一定的承載規模,能夠保證一定數量的研究生同時進行專業實踐;
3、具有勞動保護、衛生保障條件,建立安全管理機制,有保障研究生在專業實踐過程中人身安全的措施;
4、具有一定數量符合研究生指導教師基本條件的相關專業技術及管理人員,以保證工作站日常運行;
5、具有保證研究生進站後必需的生活及文體活動條件;
6、至少能夠穩定且規範、有效運作3-5年。
(二)、學院及相關學科基本條件
1、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授予權,有産學研合作需求,并有支持本院研究生及其導師進站工作的制度、政策、經費;
2、具有相關的校級及以上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研究中心,且具有一定研究生規模;
3、學科具有與合作單位開展應用研究的能力;
4、學科團隊指導力量較強,并具有與社會組織開展産學研合作經驗。
二、建設任務
研究生工作站的建設與管理須遵循以下基本原則:按需設立,切實可行;責權明确,合作共赢;共同管理,規範有序;相對穩定,講求實效。
(一)、科研合作平台建設
研究生導師通過開展合作研究,解決實際問題,密切産學研結合,開拓科技創新途徑。研究生通過參與合作開展的科研,進行較為系統的科研訓練,培養創新精神和創造能力。
(二)、實踐基地建設
學院根據研究生工作站建設進展及合作單位對研究生的專業需求,每年選拔一定數量的研究生進行專業實踐和社會實踐活動。可聘請合作單位理論水平較高、實踐經驗豐富的管理人員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擔任導師,負責研究生的實踐工作安排、現場學術指導等。
(三)、研究生培養模式改革探索
學校鼓勵合作單位參與研究生培養方案的制訂(修訂),鼓勵研究生結合專業實踐完成學位論文。通過建立若幹個研究生工作站,探索研究生培養模式改革,發揮輻射和示範作用,進而推動研究生創新能力、實踐能力的提升。
三、申報及評審程序
1、每個學院原則限報1個。鼓勵跨學科、跨專業學位類别(領域)設立工作站,對于跨學院申報的牽頭學院,可增報1個。
在已有實習、實踐基地設立工作站,若合作關系穩定緊密,且在聯合培養人才等方面成效較為明顯,學校将優先支持。
2、2018年6月27日前,學院填寫《湖北大學研究生工作站申請表》(見附件),并提交與建站合作單位共同簽署的《湖北大學研究生工作站項目合作協議書》(見附件),一式5份,同時提交電子文檔和彙報PPT。申報材料交至研究生院專業學位辦公室(綜合樓632)。聯系人: 朱老師 ,聯系電話:88661395,郵箱:yidianyidian105@qq.com。
3、2018年6月29日前,研究生院聘請專家評審,申報負責人需進行8分鐘内的情況介紹(PPT演示),并回答專家提問。
4、學校批準,挂牌設立。
四、考核與經費管理
(一)、研究生工作站考核
研究生工作站建設周期一般為2年,立項1年後對工作站建設進展進行中期檢查,2年後對工作站建設情況進行驗收。中期檢查和驗收考核主要内容為:
1、工作站的管理機制;
2、安全保障和應急處理機制;
3、實際成效。進站培養研究生人數、時長;項目研究與成果情況;專業實踐與學位論文選題等。
考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後仍不合格的取消校級研究生工作站資格。
(二)、經費管理
學校将給予每個校級研究生工作站一定建設經費,最高不超過6萬元,分兩次撥付,工作站批準後撥付50%,中期檢查合格後撥付50%。建設經費由工作站校内負責人負責使用,并遵循學校财務管理規定。經費管理見《湖北大學研究生工作站建設與管理辦法(試行)》。
研究生院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