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1級全日制研究生個人培養計劃制定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1-11-09 發布作者: 點擊數:
各學院:
為做好2011級全日制碩士學術型研究生、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個人培養計劃制定工作,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在導師的指導下,研究生按照專業培養方案制定個人培養計劃。
2.研究生個人培養計劃的制定工作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統”(網址http://202.114.144.61/pyxx/login.aspx)中完成,具體方法見附件。
3.研究生按個人培養計劃通過培養方案規定的培養環節、修滿規定的學分後方能畢業。
4.研究生個人培養計劃确定後不得随意更改。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改者,須提出書面申請,經導師、學院同意及研究生處培養辦批準後方可更改。
二、時間安排
研究生登陸“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統”按本通知要求填寫個人培養計劃。審核無誤後,在系統裡提交并打印一式四份(A4),經導師及碩士點負責人簽字後于11月15日前交至所在學院研究生秘書。
學院對研究生提交的個人培養計劃進行檢查,在通過檢查的研究生個人培養計劃上加蓋公章。四份個人培養計劃中,其中三份分别由研究生個人、研究生導師及研究生培養學院留存,一份按學院彙總後于11月20日前送至研究生處培養辦(行政樓632室)備案。
附件:如何在研究生管理系統中完成個人培養計劃
2011年11月7日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