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養單位:
現就做好2015級全日制研究生與導師互選及個人培養計劃制訂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導師與研究生互選工作
1.各培養單位組織召開研究生與導師互選工作會,負責此項工作的負責人應詳細介紹本單位研究生和導師互選工作的具體辦法和實施細則。導師本人應介紹各自科研情況、研究方向、學科發展等基本情況。參與互選的研究生導師應是我校《關于公布湖北大學2015年首次申請招收研究生教師招生申請審核結果的通知》中公布獲得招生資格的教師。
2.各單位根據師生互選情況進行綜合平衡,最後确定師生互選結果。2015年11月25日前,各單位将師生互選情況錄入系統,并在系統中導出互選表蓋章後交研究生院培養辦公室(綜合樓632室)。
二、個人培養計劃制訂工作
1.研究生應在導師的指導下制訂個人培養計劃。學術學位研究生個人培養計劃依據《學術學位研究生培養方案》(2012版)制訂,專業學位研究生個人培養計劃依據《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2013版)制訂。
2.個人培養計劃制訂工作應在2015年11月30日前完成。
(1)研究生登陸“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學生端)提交個人培養計劃(具體步驟見附件),未按時提交将影響期末考試成績的錄入。
(2)研究生導師登陸“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教師端),修改和審核研究生個人培養計劃(或由研究生秘書依據導師審核簽名後的紙質培養計劃表,在系統中代為審核)。
附件:
1.研究生登陸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提交個人培養計劃步驟
2.導師登陸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審核研究生個人培養計劃步驟
研究生院
201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