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學院:
《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已于2016年12月16日經教育部2016年第49次部長辦公會議修訂通過并予以公布。根據規定要求和學校工作安排,我校已啟動《湖北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細則》、《湖北大學研究生課程學習及考核管理辦法》、《湖北大學研究生課程教學基本規範》修訂工作,現面向全校教師和研究生征求意見。
《湖北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細則》、《湖北大學研究生課程學習及考核管理辦法》、《湖北大學研究生課程教學基本規範》是學校研究生學籍管理和教學管理的重要依據和基本制度,對于維護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學生權益、規範學生行為、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發揮着重要作用。請各教學單位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在全院師生範圍内做好《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号)的宣傳工作及對以上文件修改意見和建議的征集工作,具體要求如下:
1.各學院應認真研究學習以上文件,形成修改意見和建議。
2.在全院師生中廣泛征求對以上文件的個人修改意見和建議。
3.修改意見以書面或電子版形式,請明确标記修改條文、修改原因及建議修改内容(格式見附件3)。
4.征集到的修改意見和建議請于5月10日前統一反饋至研究生院632室,電子版發送至郵箱20090021@hubu.edu.cn。
附件:
1、《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号)
2、《湖北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細則》
3、《湖北大學研究生課程學習及考核管理辦法》
4、《湖北大學研究生課程教學基本規範》
5、文件修改意見和建議格式
研究生院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