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碩士專業相關學院:
根據全國教育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指導委員會通知要求(見附件1),現各教育碩士專業相關學院可進行教學成果申報,具體工作安排如下:
1、各學院将負責本單位教學成果申報初選和推薦工作,并于2018年4月30日前上報材料,具體要求如下:
1)申報範圍:
拟申報的教學成果應與各類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教學、培養、管理工作直接相關,具有不少于五年的研究、實踐和實驗過程,業已形成穩定、明确的成果形式,并産生較為顯著的成效。已獲國家級教學成果獎的教學成果不在申報之列。
2)報送材料:
1. 教育專業學位教學成果獎申請書(附件2)(一式5份)
2. 教學成果報告(附件3)(一式5份)
3. 教學成果應用及效果證明材料(一式5份)
4. 推薦彙總表(附件4)
5. 其他相關材料
3)提交辦法:
a)2018年4月30日前,以學院為單位将本院推薦的教育專業學位教學成果獎申請書、教學成果報告、教學成果應用及效果證明材料、推薦彙總表和其他相關材料以word電子文檔的方式打包發送至yidianyidian105@qq.com。填寫信息要全面、準确、實事求是。
b)2018年4月30日前,以學院為單位将本院推薦的教育專業學位教學成果獎申請書(一式5份)、教學成果報告(一式5份)、教學成果應用及效果證明材料(一式5份)、推薦彙總表和其他相關材料的紙質版送研究生院專業學位辦632。
4)說明:若逾期未交材料或者未交齊材料,該項将視為自動放棄參與評選。
2、研究生院專業學位辦負責組織相關專家對推薦的教學成果進行評審,并評選出3項教學成果予以推薦。
研究生院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