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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拓寬研究生培養渠道,創新研究生培養模式,推進産學研用結合,提升研究生實踐創新能力,根據《湖北省研究生工作站管理辦法》和《湖北大學研究生工作站建設與管理辦法》和學校“設百站”項目安排,學校決定開展2022年校級研究生工作站申報工作。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範圍
校級研究生工作站建設項目面向具有博士、碩士學位授予權的學院和合作單位聯合申報。本年度拟立項建設20個左右研究生工作站,每個學院限報2個。
二、申報條件
(一)設站合作單位基本條件
1.合作單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前期與學校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礎。合作單位為企業的,企業信用情況良好,無違法行為;
2.具有一定的承載規模,能夠保證一定數量的研究生同時進行專業實踐;
3.具有研究生開展實踐實訓的良好環境和條件,能為進站研究生每月提供一定的在站生活補貼;
4.具有專門的研究與開發機構,具有一定的工程實驗條件,或具有開展社會調查、數據采集與分析、實驗與文獻研究、案例分析等功能的科學研究平台;
5.具有一定數量符合學校研究生兼職導師基本條件的相應領域專業技術專家或管理專家,能滿足指導研究生實踐與學位論文研究的要求;
6.至少能夠穩定且規範運作3-5年。
(二)學院及相關學科基本條件
1.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授予權,有産學研合作需求,保證每年有一定數量的進站培養3個月以上的研究生;
2.具有與合作單位開展課題研究的能力,具有相關的校級以上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
3.具有支持研究生團隊及其導師進站工作的制度、政策、經費。
三、申報程序
1.聯合申報。學院根據校級工作站申報範圍和基本條件,與建站合作單位聯合申報。申報内容應實事求是、真實可靠,如有涉密内容須按照國家有關保密規定進行脫密處理。
2.專家評審。研究生院組織專家評審,提出立項建設工作站建議名單。
3.公布名單。學校根據專家評審意見,确定并公布立項建設的校級工作站名單。
四、材料報送
1.材料報送要求。2022年5月16日前,學院将《湖北大學研究生工作站申請表》(附件1)、《湖北大學研究生工作站申請彙總表》(附件2)、《湖北大學研究生工作站項目合作協議書》(附件3)電子版發至zljdb@hubu.edu.cn,紙質版附件1、3一式五份、附件2一份同時報送研究生院質量監督辦。聯系人:王老師,聯系電話:88662946。
2.材料命名規則。所有電子版材料列入1個文件夾,以“學院名稱+工作站名稱+2022年申報材料”命名。附件1按照“《湖北大學研究生工作站申請表》+(學院+工作站名稱)”,附件2按照“《湖北大學研究生工作站申請彙總表》+(學院名稱)”,附件3按照“《湖北大學研究生工作站項目合作協議書》+(學院+工作站名稱)”命名。
五、相關要求
1.重視研究生工作站立項建設的重要意義。研究生工作站建設是推動研究生教育綜合改革,創新研究生培養模式,推進産學研用結合,提升研究生實踐創新能力,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途徑。各申報學院要高度重視,通過研究生工作站建設促進科教融合、産教融合,推動研究生教育主動融入經濟社會發展主戰場。
2.加強合作雙方務實合作。申報學院和合作單位要簽訂合作協議,聯合成立工作站管理機構,明确責任人,明确合作雙方的責任和義務;制定工作站建設計劃,明确建設目标和任務;制定工作站運行管理制度,保障工作站運行的必要投入。加強對聯合指導過程和研究生實踐過程的考核,保證研究生在站期間的實踐學習效果。
3.統籌省校兩級研究生工作站建設。校級研究生工作站作為後續申報省級研究生工作站的培育項目,建設周期一般為2年,建設期滿後,要對标省級研究生工作站申報要求接受考核。通過立項建設,校級研究生工作站原則上應力争建設成為省級研究生工作站,省級研究生工作站應力争建設成為國家級聯合培養示範基地。
研究生院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