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學院:
為做好我校2015年上半年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和學位授予工作,現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博士學位論文答辯和學位授予工作安排
根據校第十一屆學位評定委員會第六次會議的決議,自2015年起,我校博士申請人員的學位論文委托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中心組織專家評審。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中心要求送審學位論文在3月31日前按學校統一提交。按照這一要求,現将具體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序号 |
工作内容 |
完成者 |
學院送交
學位辦材料 |
完成時間 |
1 |
個人申請 |
1. 3月1日-16日,博士申請人(含留學生)登錄澳门金莎主頁“學生服務系統”提出答辯申請,填寫相關信息(部分在系統中還未填寫開題申請的申請人,請先在系統中提交開題申請并錄入開題結果,所在學院分别審核通過後才可以提出答辯申請,具體操作可查閱附件13);
2.申請人填寫《湖北大學博士學位申請書》(以下簡稱“《學位申請書》”);
3.申請人向學院提交《學位申請書》,并按照學校、學院有關規定,提供科研成果原件及複印件,或者将于院學位評定分委會召前發表的學術論文用稿通知等正式證明材料原件。 |
申請人、學院研究生管理辦公室、學位辦 |
|
3月16日前 |
2 |
學院審核 |
1.審核系統中申請人名單及人數,無誤後确認;
2.審核申請人學分完成情況;
3.審核申請人的《學位申請書》以及相關材料;
4.彙總提交申請人的相關材料。 |
學院研究生管理辦公室 |
1.《湖北大學博士學位申請書》(一式兩份)
2.申請人的科研成果原件及複印件(SCI論文提供檢索報告)。 |
3月23日前 |
3 |
研究生院審核 |
1.學籍辦、培養辦、思政辦審核申請人學籍、課程成績、已修學分以及學費繳納情況;
2.學位辦審查申請人科研成果;
3.關閉“學生服務系統”中的答辯申請功能。 |
研究生院學籍辦、培養辦、思政辦、學位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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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前 |
4 |
組織博士學位論文“雙盲評審” |
1.學院送交申請人員學位論文電子版;
2.學位辦使用“學術不端行為檢測系統”檢測上述學位論文;
3.學位辦向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中心提交送審博士學位論文。 |
申請人及其導師、學院研究生管理辦公室、學位辦 |
博士學位論文電子版
|
3月31日前 |
5 |
學位論文答辯 |
1.學院領取《湖北大學學位論文評閱及答辯人員審批表》;
2.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批答辯委員會成員名單;
3.學院研究生秘書集中領取《湖北大學博士學位論文評閱書》(盲評結果)、《湖北大學博士學位論文答辯表決票》、《湖北大學博士學位論文答辯記錄和學位授予決議》;
4.學院組織開展學位論文答辯工作。 |
申請人、導師、學位點負責人、學位評定分委員會主席,學院研究生管理辦公室,學位辦 |
1.《湖北大學學位論文評閱及答辯人員審批表》(一式兩份)
2.論文答辯表決票
3.《論文答辯記錄和學位授予決議》 (一式兩份) |
5月22日前 |
6 |
學院完成學術不端行為檢測 |
1學院使用“學術不端行為檢測系統”對通過答辯申請人員的學位論文的進行檢測;
2.學院按照《關于做好研究生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的通知》(點擊查看詳細内容)組織開展相關工作;
3.學院向學位辦報送《湖北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結果及處理意見彙總表》(附件8);
4.學位辦對學院檢測過程及處理結果進行審核。 |
申請人、學院研究生管理辦公室、學位辦 |
《湖北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結果及處理意見彙總表》 |
院學位分委員會會議召開前一天 |
7 |
召開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會議 |
1.學院召開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會議,按照《湖北大學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工作細則》、《關于做好研究生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對申請人的情況進行評議,表決通過建議授予博士學位人員名單;
2.學院研究生秘書登錄“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教師服務)”,按時完成學位授予基本信息的錄入工作,并在系統中生成下載并打印《學位評定、審核一覽表》;
3.學院向學位辦報送學位申請、論文評閱、答辯及分委會評定等基本情況總結報告。 |
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學院研究生管理辦公室、學位辦 |
1.《學位評定、審核一覽表》(“學生服務系統”中生成下載)
2. 學位申請、論文評閱、答辯及分委會評定等基本情況總結報告
3.《研究生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結果審核意見表》(附件9) |
6月3日前 |
8 |
整理、報送學位檔案材料 |
學院報送學位申請、論文答辯、學位評定等檔案材料 |
學院研究生管理辦公室、學位辦 |
按照《學院報送學位工作材料清單》(附件11)整理彙總後交學位辦(請學院将所交材料按學生學号由小到大升序排列) |
6月8日前 |
9 |
召開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會議 |
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召開會議,表決通過授予學位人員名單 |
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學位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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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暫定) |
10 |
學位檔案歸檔 |
整理學位獲得者學位檔案并完成歸檔工作 |
學院研究生管理辦公室、學位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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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前 |
11 |
學位獲得者完善個人學位授予信息 |
學位獲得者登錄“學生服務系統”的“學位授予數據核對”,補充、完善個人學位授予信息并确認(該信息為打印證書及上報學位信息數據,确認後學位獲得者對本人信息負責)。 |
學位獲得者、學院研究生管理辦公室 |
|
二、碩士學位論文答辯和學位授予工作安排
根據學校關于學位論文答辯與學位授予相關文件的規定,現将2015年上半年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和學位授予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序号 |
工作内容 |
完成者 |
學院送交
學位辦材料 |
完成時間 |
1 |
個人申請 |
1.3月1日—4月2日,碩士學位申請人(含留學生)登錄澳门金莎主頁“學生服務系統”(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學生服務”)提出答辯申請,并準确填寫相關信息(部分在系統中還未填寫開題申請的申請人,請先在系統中提交開題申請及開題結果錄入,所在學院分别審核通過後才可以提出答辯申請,具體操作可查閱附件13);
2.申請人填寫《湖北大學碩士學位申請書》(以下簡稱“《學位申請書》”);
3.申請人向學院提交《學位申請書》,并按照學校、學院有關規定,提供相關材料原件及複印件。 |
申請人、學院研究生管理辦公室、學位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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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前 |
2 |
學院審核 |
1.對申請人的《學位申請書》以及相關材料進行初審(審核原件,留存複印件備查);
2.審核系統中申請學位人員名單及人數無誤後确認;
3.1月30日前,學院審核學生的學分完成情況,完成所有課程成績的錄入(含留學生)。 |
學院研究生管理辦公室 |
《湖北大學碩士學位申請書》(一式兩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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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前 |
3 |
研究生院審核 |
1.學籍辦、培養辦、專業學位辦、思政辦審核申請人學籍、課程成績、已修學分以及學費繳納情況;
2.學位辦抽查申請人的科研成果、全國英語六級水平考試成績等;
3.關閉“學生服務系統”中的答辯申請功能。 |
研究生院學籍辦、培養辦、專業學位辦、思政辦、學位辦 |
|
4月16日前 |
4 |
組織碩士學位論文“雙盲評審” |
在“學生服務系統”中随機抽取“雙盲評審”名單并公布。 |
學位辦、學院研究生管理辦公室 |
|
4月17日前 |
1.學院送交參加“雙盲評閱”的碩士學位論文紙質版及電子版;
2.學位辦使用“學術不端行為檢測系統”檢測上述學位論文;
3.學位辦送審通過檢測的碩士學位論文。 |
申請人及其導師、學院研究生管理辦公室、學位辦 |
碩士學位論文紙質版(全日制一式兩份、非全日制一式三份)及電子版 |
4月23日前 |
5 |
學位論文評閱 |
1.學院領取《湖北大學學位論文評閱及答辯人員審批表》、《湖北大學碩士學位論文評閱書》;
2.學院聘請同行專家評閱碩士學位論文;
3. 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批學位論文評閱通過人員的答辯委員會成員名單。 |
申請人、導師、學位點負責人、學位評定分委員會主席,學院研究生管理辦公室,學位辦 |
1.《湖北大學碩士學位論文評閱書》(碩士:全日制2份,非全日制3份)
2.《湖北大學學位論文評閱及答辯人員審批表》(一式兩份)
3.論文答辯表決票 4.《論文答辯記錄和學位授予決議》 (一式兩份) |
5月22日前 |
學位論文答辯 |
4.學院研究生秘書集中領取《湖北大學碩士學位論文答辯表決票》、《湖北大學碩士學位論文答辯記錄和學位授予決議》;
5.學院組織開展學位論文答辯工作。 |
6 |
學院完成學術不端行為檢測 |
1.學院使用“學術不端行為檢測系統”完成對通過答辯申請人員的學位論文的檢測工作;
2.學院按照《關于做好研究生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的通知》(點擊查看詳細内容)組織開展相關工作;
3.學院向學位辦報送《湖北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結果及處理意見彙總表》(附件8);
4.學位辦對學院檢測過程及處理結果進行審核。 |
申請人、學院研究生管理辦公室、學位辦 |
《湖北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結果及處理意見彙總表》 |
學院學位分委員會會議召開前一天 |
7 |
召開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會議 |
1.學院召開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會議,按照《湖北大學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工作細則》、《關于做好研究生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對申請人的情況進行評議,表決通過建議授予學位人員名單,并評選出校級優秀學位論文;
2.學院研究生秘書登錄“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教師服務)”,按時完成學位授予基本信息的錄入工作,務必做到準确無誤;并在系統中生成下載并打印《學位評定、審核一覽表》。
3.學院向學位辦報送學位申請、論文評閱、答辯及分委會評定等基本情況總結報告 |
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學院研究生管理辦公室、學位辦 |
1.《學位評定、審核一覽表》(“學生服務系統”中生成下載)
2.《湖北大學優秀學位論文申報表》(附件10)
3. 學位申請、論文評閱、答辯及分委會評定等基本情況總結報告
4.《研究生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結果審核意見表》(附件9) |
6月3日前 |
8 |
整理、報送學位檔案材料 |
學院報送學位申請、論文答辯、學位評定等檔案材料 |
學院研究生管理辦公室、學位辦 |
按照《學院報送學位工作材料清單》(附件11)整理彙總後交學位辦(請學院将所交材料按學生學号由小到大升序排序) |
6月8日前 |
9 |
召開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會議 |
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召開會議,表決通過授予學位人員名單 |
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學位辦 |
|
6月17日(暫定) |
10 |
學位檔案歸檔 |
整理學位獲得者學位檔案并完成歸檔工作 |
學院研究生管理辦公室、學位辦 |
|
6月29日前 |
11 |
學位獲得者完善個人學位授予信息;領取學位證書 |
學位獲得者登錄“學生服務系統”的“學位授予數據核對”,補充、完善個人學位授予信息并确認(該信息為打印證書及上報學位信息數據,确認後學位獲得者對本人信息負責)。
學位獲得者到學院領取學位證書。 |
學位獲得者、學院研究生管理辦公室 |
|
三、有關要求
1、請各有關學院按照《湖北大學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工作細則》、《關于修訂授予博士學位的科研要求的通知》和《關于做好研究生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認真做好各項工作。
2、經校學位評定委員會第十一屆二次會議決定,博士研究生的科研成果必須達到學校規定要求,才可進行學位論文答辯。
四、其他事項
1、本學期申請博士學位人員應于2014年5月30日前,申請碩士學位人員應于2014年11月30日前通過開題,并向所在學院提交了開題報告(開題報告格式見附件1)。
2、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人員需要在“全國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點擊打開)上申請學位并完成答辯和學位授予。請本人于3月30日-31日持相關證件原件及複印件(含身份證、本科學曆證、學士學位證、外語及學科綜合水平考試合格證、課程進修班結業證)、在學期間發表的科研成果原件及複印件,按照規定到研究生院學位辦進行資格審查等有關工作,通過完成後方可組織學位論文評閱及答辯。
3、學位獲得者提交檢測和存檔的學位論文紙質版須按照《湖北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撰寫規範》(附件2)及《湖北大學碩士學位論文印制裝訂要求》(附件3)的有關規定撰寫、排版及裝訂。提交的紙質版與電子版要保持一緻,電子版需按照“學院代碼_專業代碼_專業名稱_學号_作者姓名”格式命名(“學院代碼、專業代碼”見附件12)。
4、為保證學位授予信息準确完整上報國務院學位辦,所有申請人員必須登錄校研究生院網站“學生服務系統”(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 學生服務>)的“學位授予數據核對”,真實、完整、準确地填寫有關信息,該信息為打印學位證書及上報學位信息數據,确認後學位獲得者對本人信息負責。
5、所有在職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包括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人員)須向所在學院提交2張個人證件照片,照片為小2寸(3.3*4.8cm)藍底彩色照片。
6、《湖北大學學位論文撰寫規範》(附件2)以及《湖北大學學位論文評閱書》(附件5)、《學位論文使用授權書》(附件7)已分别于今年初和2012年進行了修訂,請各學院通知申請人務必在該通知附件中下載使用最新修訂的版本。導師及申請人在學位論文使用授權書簽名。
7、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學位評定會議務必在6月3日前召開,同時學院研究生管理工作人員登錄“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教師服務)”,錄入論文答辯、學位授予有關信息,并交學位工作總結報告。
附件:1、開題報告格式(點擊下載)
2、《湖北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撰寫規範》(點擊下載)
[理科博士學位論文模闆、文科博士學位論文模闆]
[理科碩士學位論文模闆、文科碩士學位論文模闆]
3、《湖北大學碩士學位論文印制裝訂要求》(點擊下載)
4、博士學位申請書(點擊下載)、碩士學位申請書(點擊下載)
5、湖北大學博士學位論文自評表(點擊下載)
6、湖北大學學術學位碩士、專業學位碩士論文評閱書(點擊下載)
7、湖北大學學位論文評閱及答辯人員審批表(點擊下載)
8、學位論文使用授權書(點擊下載)
9、湖北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結果及處理意見彙總表(點擊下載)
10、研究生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結果審核意見表(點擊下載)
11、湖北大學優秀學位論文申報表(點擊下載)
12、學院報送學位工作材料清單(點擊下載)
13、學院代碼、專業代碼列表(點擊下載)
14、學生提交答辯申請幫助文檔(點擊打開)
201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