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有關單位:
為加強專業學位研究生導師隊伍建設,充分發揮專業學位研究生校外指導教師(以下簡稱“校外導師”)的作用,進一步強化與招生培養緊密銜接的崗位意識,根據專業學位研究生實施“雙導師制”的要求,結合我校工作實際,經研究,決定開展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校外導師的聘任工作。現将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則
校外導師的聘任工作應遵守以下基本原則:
1、有利于優化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導師隊伍結構,壯大專業學位研究生導師教育師資力量,提升導師隊伍的整體指導能力,有利于專業學位研究生更好地開展學位論文撰寫及實踐活動。
2、有利于加強校内外交流,促進學校與校外單位在學科建設、科學研究、智力資源及社會服務等方面更好地進行交流與合作。
二、聘任條件
按照《湖北大學專業學位碩士生指導教師聘任辦法(試行)》(校研字﹝2011﹞20号,附件1),校外導師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擁護黨的基本路線,熱愛專業學位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作風正派、治學嚴謹、為人師表。
2、了解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性質、特點和培養目标,掌握專業學位教育的研究方法。
3、在業界具有較強的影響力和良好的社會聲譽。
4、在政府部門、中小學校、國有大中型企業、國際知名外資企業、上市公司、行業協會等擔任中、高層領導職務;或具有與指導領域相關的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或經拟聘請學院認可、富有實踐經驗的管理專家、企業家。
5、有較強的口頭表達能力與一定的寫作能力,并在公開出版的學術期刊獨立發表過與專業相關的論文。
6、自願接受有關學院聘任且能認真履行導師職責,能夠按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方案的要求指導研究生進行學位論文工作。
7、身體健康,年齡一般不超過 57 周歲。
三、工作安排
1、校内推薦
4月16日前,校内在職工作人員向相關學院提出推薦建議,填寫并提交《湖北大學2017年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校外導師推薦表》(附件2),按學院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2、學院初審
5月23日前,各學院對被推薦人的情況進行審核,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召開會議對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校外導師人選進行審議,提出拟聘任人員名單,在學院公示3天。公示異議後,将《湖北大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校外導師推薦表》、《湖北大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校外導師情況彙總表》(附件3)的紙質檔(一式一份)、電子檔送交研究生院學位與學科建設處。
3、研究生院審核
根據學校有關文件規定,研究生院對學院報送校外導師人選材料進行複審。
4、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
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對通過學院初審的校外兼職導師人選進行審議、表決,通過者被聘為我校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校外導師。一般情況下,聘期為承擔研究生指導工作至研究生完成學業、獲授學位,聘期最長不超過學校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的最長學習年限。
對校外導師聘任工作若有疑問,可通過電話咨詢,聯系人:劉老師;聯系電話:88661251。
材料報送地址:研究生院學位辦公室(綜合樓6樓613室)。
附件:1. 湖北大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校外導師聘任辦法(試行).pdf
2. 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校外導師推薦表.doc
3. 湖北大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校外導師情況彙總表.doc
研究生院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