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我校研究生指導教師隊伍建設,進一步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為做好2019年度研究生合作導師或副導師聘任工作,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時間
2019年5月20日-26日。
二、申請對象
湖北大學在崗教師。
三、申請條件
需滿足《湖北大學教師招收博士研究生申請審核辦法》(附件1)和《湖北大學博士研究生合作導師和副導師聘任辦法》(附件2,校研字﹝2019﹞7号)中的相關要求。
四、工作程序
(一)5月26日前,申請教師填寫并提交《湖北大學博士研究生合作導師、副導師申請審批表》(附件3),并按要求提供科研項目、科研成果等相關證明材料。
(二)6月8日前,各學院對被推薦教師的情況進行審核,學院學位評定委員會召開會議對推薦教師人選進行審議,提出拟聘任名單,在學院網站公示無異議後,填寫《湖北大學博士研究生合作導師、副導師申請彙總表》(附件4)。各學院将彙總後的《湖北大學博士研究生合作導師、副導師申請審批表》紙質版及《湖北大學博士研究生合作導師、副導師申請彙總表》(紙質版和電子版)提交研究生院。
(三)6月17日前,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對研究生院彙總的通過學院審核的博士研究生合作導師或副導師人選進行審議、表決,通過者被聘為我校博士研究生合作導師或副導師資格。
(四)6月24日前,研究生院在網站上公布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嚴格把關,确保申請材料真實準确。申請人對申請表填寫的信息負責,招生學院應對申請人填報信息的真實性進行審核,确保申請材料規範、準确。
(二)加強組織,确保聘任工作及時有序開展。各招生學院要根據學校文件和工作通知要求,結合學院實際,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責任分工,确保聘任工作及時有效進行。
(三)妥善安排,确保工作文檔齊全備查。各招生學院應妥善保管申請材料審核小組名單、招生申請審核工作方案,及招生學位授權點教師會議、招生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會議(含參會人員名單、工作安排、會議審議情況)等相關工作文檔,保證聘任工作有據可查。
(四)各階段工作應在規定的時間内完成,逾期不再受理任何形式的補報審核和材料。
(五)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供紙質版和電子版,電子版發送至20090021@hubu.edu.cn。
工作過程中如有疑問,可通過電話咨詢,聯系人:張老師,朱老師;聯系電話:88663060,88662946。
材料報送地址:研究生院培養處(綜合樓6樓620室)。
附件: 合作導師副導師申請附件1-4.rar
1. 關于印發《湖北大學博士研究生合作導師和副導師聘任辦法》等三個文件的通知(校研字﹝2019﹞7号)
2. 關于印發《湖北大學教師申請招收博士研究生審核辦法(修訂)》等三個文件的通知(校研字﹝2019﹞8号)
3. 湖北大學博士研究生合作導師、副導師申請審批表
4. 湖北大學博士研究生合作導師、副導師申請彙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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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