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有關單位:
為做好2021年湖北大學教師申請招收研究生審核工作,現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文件依據
《關于印發<湖北大學教師申請招收博士研究生審核辦法(修訂)>等三個文件的通知》(校研字﹝2019﹞8号,附件1)
二、相關說明
(一)導師類型
按申請時是否已承擔指導研究生的工作,申請人分為首次導師和在崗導師,按照招收研究生類别分為博士研究生導師、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導師和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導師。
(二)年齡要求
按照文件中“招收的研究生應在申請人退休前正常畢業”的規定和《湖北大學教職工退休和返聘工作暫行辦法》(校人字[2019]22号),申請人的出生日期應符合下述要求:
教師類型 |
申請招收研究生類型 |
出生日期 |
首次申請招收博士研究生教師 |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
1965年6月30日及以後 |
在崗博士研究生導師 |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
1960年6月30日及以後 |
首次申請招收碩士研究生教師和在崗碩士研究生導師 |
3年制碩士研究生 |
1964年6月30日及以後 |
2年制碩士研究生 |
1963年6月30日及以後 |
上述關于申請人出生日期的要求如與學校相關人事政策不一緻,以學校人事政策為準。
(三)科研經費和科研條件統計時間節點
為方便科研數據統計,科研條件統計時間截止時間為2021年3月31日;科研經費餘額的統計日期為2021年3月31日。科研項目“在研”和“結項”的統計時間節點為2021年3月31日。
(四)學院自定要求
按照文件要求,各學位授權點可根據實際制訂不低于學校科研基本要求的科研具體條件。如有制訂,請于5月15日前以書面材料形式報研究生院(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主席簽字、學院蓋公章)。
(五)其他說明
1.教師在崗數據來源于學校人事處提供的在崗教職工數據庫,有新引進教師未及時錄入系統的,請聯系各學院秘書老師添加,後期研究生院會統一和人事處最新數據比對。
2.除特别說明外,申請人應完整維護和認真選擇本人符合要求的科研項目和科研成果信息,并按要求上傳佐證材料(按科研項目、科研論文、科研獎勵、著作等分類掃描制作成一個壓縮包後在系統指定位置上傳)。未按要求填寫的和上傳佐證材料的,以科學發展研究院科研管理系統審核狀态為“學校審核通過”的數據為基礎進行審核。
3.本年度招生申請審核工作将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進行,請各位老師登錄“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http://yjs.hubu.edu.cn/gmis5/home/login),依次點擊“學科—科研管理—科研信息維護”添加新項目或更新頁面已有的項目。維護完成後,依次點擊“學科—科研管理—導師資格申請”,先添加拟申請招生的學科信息,并在對應招生學科右側點擊“添加”按鈕選擇本次申請需要用到的科研項目和科研成果信息。科研項目擇優最多選擇符合要求的4項,科研成果擇優最多選擇符合要求的6項。
4.本年度教師申請審核工作可試行在崗導師免檢程序,在崗導師隻需在研究生管理系統提出招生申請(即申請招生的學院專業)并提交即可,研究生院将根據學校科研管理系統狀态為“學校審核通過”的科研項目、科研成果數據及财務系統經費數據進行審核。需要補充材料的,可按照正常操作流程補充。
具體操作說明參照“湖北大學研究生管理系統導師資格申請使用說明”(附件7)。
三、工作安排
(一)申請招收博士研究生審核工作
1.5月20日前,個人申請
申請人向招生學院提出申請,申請招生的一級學科隻能為1個。
對于同時申請招收博士研究生、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和相關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申請人:
(1)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學院可以不是申請人的所在學院,但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招生學院原則上應為申請人的所在學院。
如果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學院與碩士研究生的招生學院是同一個學院,申請人隻需按招收博士研究生的要求提出招生申請。
如果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學院與碩士研究生的招生學院不是同一個學院,申請人應分别向各招生學院提出招生申請。
(2)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的招生一級學科原則上為1個。對于确有需要,申請人在2個一級學科申請招生時,招生學院須為申請人的所在學院。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的招生一級學科不能超過2個。
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招生學位授權點(類别、專業方向/領域)原則上為1個。
申請人登錄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2021年5月20日24點關閉教師申請功能),按照系統操作說明(附件7)填寫申請招生學科信息和支撐該招生學科的科研信息并在系統上傳佐證材料。填寫完成并提交後,打印申請審批表(附件2,一式一份),将申請人簽字後的申請審批表報送相關招生學院。
招生學院成立以分管副院長為組長的申請材料審核小組,對申請人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确性進行審核、确認。對申請人按招生基本條件第1條審核、确認,應聽取學院黨委書記的意見;對申請人的研究方向、學術專長和在學位授權點評估、建設等方面表現的審核、确認,應聽取學位點負責人的意見。
(3)特别說明
若申請人為在崗博士研究生導師,且符合文件“基本條件”第7條所列出的申請人身份要求的,隻需要在系統提交各層次(博士、學術學位碩士、專業學位碩士)申請招生學科即可,無需填寫科研信息和上傳支撐的科研材料,即可進入後續環節。其他在崗博士研究生導師仍需按通知要求填寫支持該招生學科的科研信息并在系統上傳佐證材料。
若申請人是首次申請且為學校引進高層次人才(符合文件“相關說明”第(四)條所列出的申請人身份要求),需要在系統提交各層次(博士、學術學位碩士、專業學位碩士)申請招生學科,填寫支持該招生學科的科研信息并在系統上傳佐證材料。其他特殊情況的,申請人填寫《湖北大學高層次人才招收博士研究生申請表》,由院學位評定委員會表決通過後,報研究生院初審通過并經分管校領導審核同意後,進入後續環節。其他首次申請博士研究生導師的,需要在系統提交各層次(博士、學術學位碩士、專業學位碩士)申請招生學科,填寫支持該招生學科的科研信息并在系統上傳佐證材料。
2.5月25日前,招生學位授權點教師會議初審
招生學位授權點負責人組織已在本學位授權點獲得招生資格的教師召開會議,對是否接受申請人提出的招生申請進行審議、表決。到會教師數達到應到教師數的3/4及以上表決有效,獲到會教師2/3及以上同意者招生申請獲得接受。
3.5月30日前,招生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議
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召開會議,根據學校相關文件、申請人材料和學院實際情況,對申請人的招生申請進行審議、表決。對于同時申請招收博士研究生和碩士研究生,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學院與碩士研究生的招生學院是同一個學院的申請人,按招收博士研究生的要求進行審議、表決。
到會委員數達到應到委員數3/4及以上表決有效,獲到會委員2/3及以上同意者通過初審。
學院将通過初審的人員名單及其申報材料進行為期3天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後,學院将通過人員彙總表(簽字蓋章,附件3)、申請審批表(簽字蓋章,附件2)紙質版報送研究生院。
4.6月20日前,學校審定
(1)首次申請招收博士研究生教師
研究生院對通過招生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議的首次申請招收博士研究生教師名單及相關信息進行彙總後,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表決。到會委員數達到應到委員數3/4及以上表決有效,獲到會委員2/3及以上同意者取得招收博士研究生資格。
(2)在崗博士研究生導師
研究生院對通過招生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議的在崗博士研究生導師人員名單及相關信息進行确認後,報分管校領導審批,獲批準後取得招收博士研究生資格。
5.7月10日前,信息公布
研究生院在網站上公布獲得2022年招收博士研究生資格的教師名單,各學院在網站上公布獲得招生資格的教師名單(格式見附件6)和個人信息。
(二)申請招收學術學位、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審核工作
1.5月20日前,個人申請
申請人向招生學院提出申請,招生學院原則上應為申請人所在學院。
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的招生一級學科原則上為1個。對于确有需要,申請人在2個一級學科申請招生時,招生學院須為申請人的所在學院。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的招生一級學科不能超過2個。
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招生學位授權點(類别、專業方向/領域)原則上為1個。
如果同時申請招收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和相關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申請人隻需按招收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要求提出申請。
申請人登錄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2021年5月20日24點關閉教師申請功能),按照系統操作說明填寫申請招生學科信息。填寫完成并提交後,打印申請審批表(附件2,一式一份),将申請人簽字後的申請審批表報送相關招生學院。
支撐該招生學科的科研信息是否需要填寫、支撐該招生學科的信息的佐證材料是否需要上傳或提交紙質版,由招生學院自行确定。
2.5月25日前,招生學院審核
(1)申請材料的真實性、準确性的審查。
招生學院成立以分管副院長為組長的教師招收碩士研究生申請材料審核小組,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的真實性、準确性進行審查、确認。對申請人按招生基本條件第1條審核、确認,應聽取學院黨委書記的意見;對申請人的研究方向、學術專長和在學位授權點評估、建設等方面表現的審核、确認,應聽取學位點負責人的意見。
(2)對申請人是否達到文件中基本條件的審核。
根據教師招收碩士研究生文件(附件1)中關于首次申請招收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和在崗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在崗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各自的招生基本條件和申請人的申請材料,學院對通過初審的人員進行審核,将達到文件規定的人員名單及其申請材料提交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議。
3.5月30日前,招生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議
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召開會議,根據學校文件、申請人材料、學院實際情況對申請人的招生申請進行審議、表決。對于同時申請招收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和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者,按招收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要求進行審議、表決。
到會委員達到應到委員3/4及以上表決有效,獲到會委員2/3及以上同意者,招生申請獲得批準。
學院将招生申請獲得批準的人員名單及其申報材料進行為期3天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後,學院将通過人員的彙總表紙質版(簽字蓋章,附件4、附件5)和電子版報送研究生院備案。
4.7月10日前,信息公布
研究生院在網站上公布2021年具備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資格的教師名單,各學院在網站上公布具有招生資格的教師名單(格式見附件6)和個人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嚴格把關,确保申請材料真實準确。申請人對在招生申請系統中填寫的信息負責,招生學院應對申請人填報信息的真實性進行審核,确保申請材料規範、準确。
(二)加強組織,确保申請審核工作及時有序開展。各招生學院要根據學校文件和工作通知要求,結合學院實際,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責任分工,确保審核工作及時有效進行。
(三)妥善安排,确保工作文檔齊全備查。各招生學院應妥善保管申請材料審核小組名單、招生申請審核工作方案,及招生學位授權點教師會議、招生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會議(含參會人員名單、工作安排、會議審議情況)等相關工作文檔,保證審核工作有據可查。
(四)因研究生管理系統與學校科研信息尚未完全對接,需填寫申請招生學科科研信息及支撐材料的申請人,應提供本年度新增加(上一年度已審核通過并使用的不用重複提交)的科研項目、科研成果、科研論文、科研獎勵等材料的電子壓縮包,在添加資料頁面完成上傳。
(五)各階段工作應在規定的時間前完成,逾期不再受理任何形式的補報審核和材料。
對教師招收研究生申請審核工作若有疑問或文件未盡之處,可通過電話咨詢,聯系人:張老師;聯系電話:88663060。材料報送地址:研究生院620室。
附件: 教師招生申請審核-附件1-7.zip
1.《關于印發<湖北大學教師申請招收博士研究生審核辦法(修訂)>等三個文件的通知》(校研字﹝2019﹞8号)
2. 湖北大學教師申請招收博士/學術學位/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審批表
3. 湖北大學申請招收博士研究生彙總表
4. 湖北大學申請招收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彙總表
5. 湖北大學申請招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彙總表
6. 學院獲得招生資格教師的名單公布格式
7. 湖北大學研究生管理系統導師資格申請使用說明
研究生院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