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在學校領導的統一部署下,指導老師精心指導及同學們的積極參與下,今年我校研究生暑期社會實踐所有校外實踐、調研活動任務已經順利完成。為更好地總結實踐經驗,宣傳先進典型,學校決定收集各學院校、院級團隊總結材料,并對活動中湧現出的優秀團隊、個人以及優秀組織單位進行評選,其中表現突出的,将推薦參加全國和全省大中專學生暑期社會實踐活動評優工作。現将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評選類别
湖北大學研究生暑期社會實踐活動優秀團隊、優秀工作者、先進個人、積極分子。
其中,優秀工作者的評選對象為服務團(隊)指導老師和學院社會實踐工作負責人。先進個人和積極分子的評選對象為學生。
二、材料要求和名額規定
1.材料要求
各實踐團隊根據活動情況上交暑期社會實踐總結和調研報告(不上交相關材料的不得參與評優,後期不劃撥相關經費)。
上交材料包括以下三部分:
(1)湖北大學2021年暑期“三下鄉”社會實踐活動申報表彰彙總表(附件1);
(2)湖北大學2021年暑期社會實踐活動學院總結表(附件2);
(3)校級團隊和參與評優的院級團隊社會實踐材料:
1份團隊社會實踐活動總結(3000字以上,應包括團隊基本情況、實踐過程、實踐效果、對外宣傳等,并附5張以上圖片)、優秀社會實踐調查報告(12000字以上,一式三份)(附件6),每個團隊相關材料做成一個文件夾。
活動總結格式要求:A4排版;标題字體:(黑體,三号字,加粗);正文字體:(宋體,小四号字,行間距1.5倍);如配圖需要文字說明,文字為12号楷體。
2.名額規定
以下所有評優團隊及個人需為經備案的社會實踐團隊及其成員。
(1)優秀團隊評選
每個學院可推薦1支院級優秀團隊參加評優彙報,所有校級立項團隊必須參加評優彙報。評選委員會根據各實踐團隊的活動情況采取項目總結答辯形式進行評定。
(2)優秀工作者
評選對象為參加今年暑期社會實踐的帶隊老師和學院社會實踐工作負責人,各學院可推薦申報1名優秀工作者,填寫附件3。
(3)先進個人
評選對象為參加今年暑期社會實踐的學生,每個學院可申報1名先進個人,填寫附件4。
(4)活動積極分子
評選對象為今年暑期社會實踐的學生。每個學院按照本學院社會實踐校級和院級團隊總數申報,每個團隊1人,填寫附件5。
三、注意事項
1.學校在進行完校級評優後,将推薦表現突出的集體和個人申報湖北省大中專學生暑期社會實踐活動相關項目的評優。
2.學院、校級團隊總結和各項目表彰申報材料,按照暑期社會實踐文本規範提交,否則取消評優資格。請各院于9月11日前提交暑期社會實踐總結和調查報告,9月16日左右進行暑期社會實踐校級優秀團隊答辯會及總結會議。
3.由學院集中收取上交材料包括《湖北大學2021年暑期社會實踐活動申報表彰彙總表》《湖北大學2021年暑期社會實踐活動學院總結表》《湖北大學2021年學生暑期社會實踐校級團隊立項申報表》《湖北大學2021年暑期社會實踐項目備案表》《湖北大學2021年暑期社會實踐活動先進工作者、先進個人、活動積極分子申請表》及優秀團隊申報材料等材料的紙質版和電子版。(《湖北大學2021年學生暑期社會實踐校級團隊立項申報表》及《湖北大學2021年暑期社會實踐項目備案表》附件見社會實踐開展通知/info/1039/6764.htm)
聯系人:張玥、盧菁,聯系電話:88666177,電子版材料請交至郵箱:Hubuyjs@163.com。(此處請大家注意,郵件名稱為“學院+團隊全稱”。大家請以壓縮包的方式發送,每個附件分開,附件文檔名稱為“附件序号”。)
附件:
1.《湖北大學2021年暑期社會實踐活動申報表彰彙總表》
2.《湖北大學2021年暑期社會實踐活動學院總結表》
3.《湖北大學2021年暑期社會實踐活動優秀工作者申報表》
4.《湖北大學2021年暑期社會實踐活動先進個人申報表》
5.《湖北大學2021年暑期社會實踐活動積極分子申報表》
6.調查報告模闆
湖北大學黨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