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養單位:
為做好研究生暑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暑期安全教育工作
各培養單位應在假期之前開展研究生暑期安全教育工作,組織全體研究生認真學習并簽訂《湖北大學暑假安全責任告知書》,學生領取告知(提示)後,在《湖北大學暑假安全責任告知書簽收表》(附件1)上簽字簽收,待省教育廳發布《高等學校暑假安全責任告知書》後再單獨予以提示。學院需确保全體學生知曉假期注意事項與要求,并指引學生在假期做到:
1.注意人身安全。回家、返校、探親、訪友途中以及參加各種娛樂活動、體育活動(尤其是遊泳)時,應加強自我保護意識。不參加任何非法組織的活動,不随意将自己的有關信息提供給他人,防止上當受騙。出行在外應注意交通安全,保管好财物,嚴防失竊。
2.注意個人财産安全。離校時将手提電腦、照相機、現金、飾品等貴重物品帶走或妥善存放,切勿放在寝室内,以确保貴重物品的安全。
3.注意網絡安全。對不熟悉的網絡遊戲、直播、QQ群、貼吧等不接觸不參與,警惕各類電信詐騙和網絡詐騙,發現問題及時報警;增強金融風險防範意識,不參與網絡不良借貸。強化網絡法制教育,引導學生做守法遵規的網絡公民。
4.加強研究生集體活動管理,注意暑期社會實踐團隊安全。各學院應随時關注學院研究生暑期社會實踐團隊安全情況,重要安全情況和信息要在第一時間上報。密切關注極端天氣變化和服務地區的自然、地質條件,做好突發事件的應對預案與處置。
二、研究生暑期安全管理工作
1.根據學校2023年假期工作總體要求,學生原則上不留校。确有承擔重要科研任務且必須使用學校實驗室設備資源的研究生,需填寫《2023年暑期研究生留校開展科研工作申請表》(附件2),經導師同意、學院嚴格審核後報研工部備案方可留校。各學院對假期開展實驗的研究生應加強實驗室安全教育,研究生導師應對留校研究生在假期期間的人身安全負責。
2.各學院成立以黨政主要負責人為組長的工作專班,加強對留校研究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統一領導,加強人文關懷。嚴格執行研究生留校期間院領導值班制度,明确暑期研究生留校工作負責人和留校學生聯絡人,針對研究生延遲離校時段、住宿區間、留校工作安排等情況制定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
3.統計研究生暑期去向。各學院需統計填寫《2023年研究生暑期去向統計表》(附件3),掌握學生暑期去向。
4.按時提交各項材料。各學院需在6月20号之前将以下材料紙質版交到研究生工作部619室:
①《湖北大學暑假安全責任告知簽收表》(附件1);
②《2023年暑期研究生留校開展科研工作申請表》(附件2)
③《2023年暑期研究生去向統計表》(附件3)
④各學院院領導及工作人員值班表、學院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
同時将附件 1 、附件3和值班表電子版發至郵箱yg@hubu.edu.cn。
5.加強聯絡和管理。研工部負責組建相關工作人員聯絡管理微信(QQ)群,建立假期工作人員通聯表。各學院負責組建留校研究生微信(QQ)群,及時溝通和反饋學生情況,動态掌握假期學生離校、返校情況,每日15:00前在聯絡管理群内報平安情況。各學院有特殊情況或緊急情況,要按照《湖北大學重要緊急信息報送工作辦法(修訂)》(校黨辦字【2021】35号)文件精神,及時向校長辦公室、研究生工作部、安全保衛部報告。
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