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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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做好第六屆湖北博昊濟學基金會助學金申報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3-05-22  發布作者:  點擊數:

為弘揚中華民族重教助學傳統美德,支持我校教育事業發展,根據《捐贈協議書》約定,2023年湖北博昊濟學基金會繼續資助我校優秀貧困學生完成學業。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助對象

1.熱愛祖國,品學兼優,具有回報社會和家鄉的感恩之心;

2.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3.家庭經濟困難,無能力負擔學習、生活費用;

4.直系親屬(爺爺、奶奶、兄、姐、伯、舅、姑、叔、姨)中均無經濟能力供給學費;

5.接受基金會《章程》、自願加入基金會,承諾自覺履行基金會規定的責任和義務。

二、資助标準

1.資助100人,每人每月1000元,按月發放(7、8月除外),每年合計10000元;

2.符合基金會規定的可連續資助,直至畢業;

3.繼續攻讀碩士、博士以及出國深造的,可按規定申請學業資助。

三、申請材料

1.填寫《湖北博昊濟學基金會資助申請表》(見附件一、承諾人須本人手體簽名);

2.《申請書》(本人手寫);

3.本人身份證正反複印件;

4.父母(監護人)身份證正反複印件;

5.所在村或街道居委會(社區)的貧困證明;

6.所在學院開具在讀和貧困證明;

7.依困難類型,提供當地民政部門的《特困證》、《最低生活保障證》、《社會扶助證》複印件或相關社會組織的貧困以及相關證明;

8.結合自己的經曆和對博昊基金會的認識與理解,寫一篇1000字以上對公益組織、慈善事業的感想心得。

四、評定程序及時間安排

1.學生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學院審核後于2023年9月20日前,将每名同學的材料按1-8順序裝訂,并填寫彙總表(見附件二),将紙質版申報按照彙總表順序整理後提交至研究生工作部(綜合樓619室,電話:027-88666177)。

2.基金會工作人員審核、篩選、公示後,确定100名資助名單。

3.學校根據資助名單按月發放資助金至學生賬戶。

五、要求說明

1.各學院要高度重視,加強宣傳,确保學生知曉到位。要對孤兒、烈屬、殘疾等特殊群體點對點宣傳,實現應助盡助,精準資助。

2.各學院要做好材料收集和初審工作,按要求報送完備的申報材料。

3.申請人不得自行删減申請表中的内容,最後一欄推薦人填寫學院輔導員或班主任。

4.申請人必須認真閱讀基金會《章程》及《申請須知》,接受并認同基金會“因他助而生感激心,因感激心而助他求”和“博善濟學,鑄鼎報國”的理念、會訓,且自願申請。

 

湖北大學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2023年5月22日

 

 

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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