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共青團中央、教育部、全國學聯聯合下發的《關于推動高校學生會(研究生會)深化改革的若幹意見》,接受廣大師生監督,現将我校截至2021年10月學生會(研究生會)改革情況公開如下。
一、改革自評表
校級學生會組織情況 |
項目 |
評估結論 |
備注 |
1.堅持全心全意服務同學,聚焦主責主業開展工作。未承擔宿舍管理、校園文明糾察、安全保衛等行政職能。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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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作機構架構為“主席團+工作部門”模式,未在工作部門以上或以下設置“中心”、“項目辦公室”等常設層級。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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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作人員不超過40人,學生人數較多、分校區較多的高校不超過60人。 |
√是 □否 |
實有40人 |
4.主席團成員不超過5人。 |
√是 □否 |
實有5人 |
5.工作部門不超過6個。 |
√是 □否 |
實有5個 |
6.除主席、副主席(輪值執行主席)、部長、副部長、幹事外未設其他職務。 |
√是 □否 |
|
7.工作人員為共産黨員或共青團員。 |
√是 □否 |
|
8.工作人員中除一年級新生外的本專科生最近1個學期/最近1學年/入學以來三者取其一,學習成績綜合排名在本專業前30%以内,且無課業不及格情況;研究生無課業不及格情況。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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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主席團候選人均由學院(系)團組織推薦,經學院(系)黨組織同意,校黨委學生工作部門和校團委聯合審查後,報校黨委确定;校級學生會組織工作部門成員均由學院(系)團組織推薦,經校黨委學生工作部門和校團委審核後确定。 |
√是 □否 |
|
10.主席團由學生代表大會(非其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常任代表會議等)選舉産生。 |
√是 □否 |
|
11.按期規範召開學生(研究生)代表大會。 |
√是 □否 |
召開日期為:5月30日 |
12.校級學生(研究生)代表大會代表經班級團支部推薦、學院(系)組織選舉産生。 |
√是 □否 |
|
13.開展了春、秋季學生會組織工作人員全員培訓。 |
√是 □否 |
|
14.組建以學生代表為主,校黨委學生工作部門、校團委等共同參與的校級學生會組織工作人員評議會;主席團成員和工作部門負責人每學期向評議會述職。 |
√是 □否 |
|
15.學生會組織工作人員參加評獎評優、測評加分、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等事項時,依據評議結果擇優提名,未與其崗位簡單挂鈎。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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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學生會組織的建設納入了學校黨建工作整體規劃;黨組織定期聽取學生會組織工作彙報,研究決定重大事項。 |
√是 □否 |
|
17.明确1名校團委專職副書記指導校級學生會組織;聘任校團委專職副書記或幹部擔任校級學生會組織秘書長。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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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學生會組織情況 |
項目 |
符合标準學生會組織數量 |
備注 |
1.堅持全心全意服務同學,聚焦主責主業開展工作。未承擔宿舍管理、校園文明糾察、安全保衛等行政職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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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作機構架構為“主席團+工作部門”模式,未在工作部門以上或以下設置“中心”、“項目辦公室”等常設層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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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作人員不超過3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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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席團成員不超過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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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除主席、副主席(輪值執行主席)、部長、副部長、幹事外未設其他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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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作人員為共産黨員或共青團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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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工作人員中除一年級新生外的本專科生最近1個學期/最近1學年/入學以來三者取其一,學習成績綜合排名在本專業前30%以内,且無課業不及格情況;研究生無課業不及格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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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主席團由學生(研究生)代表大會(非其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常任代表會議等)或全體學生(研究生)大會選舉産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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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按期規範召開學生(研究生)代表大會或全體學生(研究生)大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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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開展了春、秋季學生會組織工作人員全員培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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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工作人員參加評獎評優、測評加分、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等事項時,依據評議結果擇優提名,未與其崗位簡單挂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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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黨組織定期聽取學生會組織工作彙報,研究決定重大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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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明确1名團組織負責人指導院級學生會組織;聘任團委老師擔任院級學生會組織秘書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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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情況 |
二級學生會組織 |
符合标準情況(請填寫是/否)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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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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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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曆史文化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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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學與統計學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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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化工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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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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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傳播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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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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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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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學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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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環境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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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機與信息工程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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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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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範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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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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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與電子科學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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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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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語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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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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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湖北大學研究生會章程》
湖北大學研究生會章程
(修訂案)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湖北大學研究生會(以下簡稱“校研會”)是代表湖北大學全體研究生的群衆性學生組織。它在中共湖北大學委員會領導,共青團湖北大學委員會和黨委研究生工作部指導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
第二條本會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馬克思列甯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
第三條本會遵守國家法律和校規校紀,承認《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章程》和《湖北省學生聯合會章程》,并作為團體會員參加湖北省學生聯合會。
第四條本會的宗旨是:擁護黨的領導,團結和依靠全體研究生,充分發揮研究生會教育、管理和服務的功能;代表和維護湖北大學全體研究生的利益,全心全意為全體研究生服務。
第五條本會的基本任務:
(一)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持黨的教育方針,團結和引導廣大研究生緊跟黨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努力成長為具有曆史使命感和社會責任心、富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加強研究生學術文化建設,以科學精神培育以及學術道德養成為導向,積極開展各類學術文化活動,培育研究生的科學精神、創新意識,教育引導研究生培養良好學術道德,努力形成優良學風。引導研究生将學術研究與經濟社會發展需求有機結合起來;
(三)繁榮研究生校園文化,廣泛開展學術、文化、體育等活動,形成良好的校風、學風,引導校園文化向健康、高雅方向發展,全面提升我校研究生的綜合素質;
(四)強化實踐育人環節,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對外交流活動、社會實踐活動和志願服務活動,培養研究生的社會服務意識,促進研究生了解國情、社情、民情,引導研究生結合個人專業知識和研究成果,服務經濟社會發展;
(五)發揮作為學校聯系同學的橋梁和紐帶作用,積極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在維護國家、人民和學校利益的同時,通過學校各種正常渠道,積極反映研究生學習、工作和生活上的合理意見和要求,為廣大研究生服務,表達和維護研究生的合法權益;提高研究生心理健康水平,擴寬廣大研究生獲取心理健康服務的渠道;
(六)積極配合學校有關部門完成研究生培養任務,努力提高研究生的培養質量,促進研究生群體的全面發展;彙集研究生的知識才幹,凝聚研究生的智慧力量,為學校培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所需的德才兼備、全面發展的高層次專門人才貢獻力量;
(七)保持同全國學聯、湖北省學聯的密切關系,促進與全國及國外其他高校、研究院(所)等單位研究生及學生組織之間的交流;指導各基層研究生培養單位研究生會開展工作,促進同學之間、師生之間的交流;加強在校研究生與本科生、已畢業曆屆研究生的聯系,增進校内各民族研究生的交流與團結,增進研究生與社會之間的交流和聯系。
第二章會員
第六條凡具有湖北大學學籍的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包括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在承認本章程的前提下,均為湖北大學研究生會會員。
第七條本會會員擁有下列權利:
(一)公平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及章程所規定的其它權利;
(二)按照合理的程序,對本會工作進行監督,并提出建議、質詢和批評;
(三)自由參與本會舉辦的各類研究生活動,平等享受本會提供的各項服務;
(四)按照本會規定的相關程序,參與讨論和決定本會運行和建設過
程中的重大事項。
第八條本會會員應盡下列各項義務: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社會公德、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二)執行本會所作的決議,認真完成本會交予的相關任務;
(三)認真學習、刻苦鑽研、努力完成科研工作、日常學習任務,自主維護學校和本會的聲譽和利益;
(四) 本會的研究生幹部和幹事,對研究生會的各項事務有為人表率、服務同學的義務。
第三章權利機構
第一節研究生代表大會
第九條湖北大學研究生代表大會(簡稱研代會)是湖北大學研究生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校級研代會每年召開一次;院(系)級每年召開一次。
第十條研代會代表經各基層研究生培養單位選舉産生,代表名額一般不低于校研會所聯系研究生人數的1,代表名額根據各單位研究生人數按比例分配,其中非校、院(系)級研究生會骨幹的研究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
在研代會召開期間,研代會代表享有以下權利:
(一)在代表大會開會期間有審議權、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在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有權随時向研究生委員會及其附屬機
構提出質詢、意見和建議并要求及時答複。研代會代表應履行以下義務:
(一)傾聽會員呼聲,反映會員意見;
(二)按時出席研代會;
(三)模範地遵守校紀校規,協助大會決議決定的貫徹實施。第第十一條研代會行使以下職權:
(一)聽取、審議研究生會的工作報告,決定本屆研究生委員會的工作方針;
(二)制定及修改研究生會章程。
(三)選舉新一屆研究生委員會及研究生會主席團;
(四)征求廣大同學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發揮好橋梁紐帶作用;
(五)行使應由本會最高權力機構行使的其他職權。
第十二條研代會表決章程修正案需全體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除此以外的其他問題,需全體代表的半數以上通過。
第二節研究生委員會
第十三條研究生委員會是研代會閉會期間的常設權力機構,執行由研代會賦予的職權。
第十四條研究生委員會從全校研究生中民主選舉産生,對研究生會全體會員負責。研究生委員會決議需經全體委員的半數以上通過。
第十五條研究生委員會行使以下職權:
(一)解釋本章程并監督其執行實施;
(二)審議和批準研究生會每學期工作計劃、工作總結,審查經費使用情況;監督檢查研究生會主席團工作,有權對主席團成員提出建議,被詢問者必須予以答複;
(三) 聽取、收集對研究生會工作和學校有關部門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并予以答複;
(四)召集研究生代表大會,在必要時召集臨時研究生代表大會;
(五)決定研究生會的重大事項,行使研代會賦予的其他職權第十六條研究生委員會委員職責:
(一)提高政治理論修養,增強組織能力,熱心服務,作風正派,不謀求私利,堅持原則;
(二)積極參加研究生委員會的各次會議,充分行使職權;
(三)參加研究生委員會的工作,認真履行各項工作任務;
(四)及時了解、聽取和反映研究生代表和其他研究生對學校及研究生會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并作出答複;
(五)按時在研究生委員會會議上作述職報告。
第四章執行機構
第十七條湖北大學研究生會主席團是本會的最高執行機構,每屆設主席1 名,副主席若幹。
第十八條校研會主席團成員應由研究生代表大會選舉産生,選舉結果應向大會公告。主席團成員候選人的資格條件應在共青團湖北大學委員會和黨委研究生工作部的指導下予以确定并報學校黨委批準。
第十九條湖北大學研究生會下設辦公室、文體部、學術部、新媒體中心、生活權益部五個職能部門,每個部門設部長1名,副部長2名。
第二十條校研會的學生幹部原則上不得超過聯系服務研究生總人數的1。各級研究生會可視需要設置負責港澳台學生、少數民族學生、留學生工作的部門或機構,加強對港澳台學生、少數民族同學、來華留學生的聯系與服務。
第二十一條主席團應定期召開工作會議。會議由主席召集并主持, 主席因故不能主持時,指定副主席召集并主持。
第二十二條主席團和部門在重大問題決策上實行民主集中制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
第二十三條主席團行使以下職權:
(一)執行研究生代表大會的決議,對研究生代表大會制定、修改并通過的章程、規定、決議等進行補充和修改,但所補充及修改的内容不得同原章程、規定、決議的基本原則和精神相抵觸;
(二)任免職能部門各負責人,并進行監督和定期考核,全面負責研究生會發展方向和各部門工作進度,定期召開全體成員會議,促進各部門之間的分工、協作;
(三)如有大型專項活動或會議時批準成立籌備委員會,統籌活動或會議前期各項準備工作,審議由相關負責人向主席或由主席直接提交籌委會的方案和活動計劃,并做好各項活動或會議的組織協調工作;
(四)負責研究生會和各基層組織工作,協助管理、指導有關部門開展活動;
(五)讨論由校研會決議的其它重要事務。
第五章基層組織
第二十四條 各基層研究生培養單位研究生會(以下簡稱“院研會”)和各研究生班委會(以下簡稱“班委會”)是湖北大學研究生會在各基層研究生培養單位設立的基層組織。院研會和班委會承認并遵守本章程,并在各基層研究生培養單位黨組織的領導、團組織的指導和湖北大學研究生會的管理下開展工作,建立研究生會“學校、院(系)、班級”三級聯動的工作格局。
第二十五條校研會對院研會,院研會對班委會有指導職責,重點從制度設計、資源整合、活動開展等方面,加強校研會對院研會的指導、聯系和幫助。
第二十六條院研會每年至少 1次通過集中會議或書面形式向校研會報告工作情況和反饋意見建議,由校研會對院研會進行考核,考核結果進行公開。
第二十七條院研會和班委會的職權:
(一)積極接受校研會的安排與協調,構建研究生會暢通交流機制,在中共湖北大學委員會的領導,共青團湖北大學委員會和黨委研究生工作部的指導下,認真落實本章程所制定的任務目标;
(二)在院黨委的領導,院團委的指導下,結合學科特點,獨立自主開展學術、文化、體育及社會實踐等活動,繁榮研究生校園文化;
(三)發揮橋梁和紐帶作用,積極參與學校民主管理,表達和維護本單位研究生的合法權益;
(四)促進與全國及國外其他高校、研究院(所)等單位研究生及學生組織之間、同學之間、師生之間、在校研究生與本科生、已畢業曆屆研究生的聯系,增進校内各民族研究生的交流與團結。
(五)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對外交流活動、社會實踐活動和公益服務活動,培養本單位研究生的社會服務意識,促進研究生了解國情、社情、民情。
第六章紀律條例
第二十八條研究生會幹部應擁護黨的基本路線,政治立場堅定,要求思想覺悟高,組織紀律性強,個人品質好、作風正派,具有一定的社會工作能力,學有餘力,具有熱心為同學服務和無私奉獻精神。
第二十九條研究生會幹部應自覺遵守本會章程,嚴格遵守研究生會各項管理制度。
第三十條研究生會各部門幹部任免須經主席團讨論決定任免結果。第三十一條副部長及以上幹部辭職,當事人須寫出“辭職書面申請”,
說明辭職原因,經主席團和指導老師同意後方可辭職,辭職申請由研究會行政部門備案。主席團成員辭職或因特殊原因無法完成任職時,其成員的增補由研究生委員會和上屆主席團提名,經研究生委員會選舉産生。
第三十二條研究生會副部長以下幹部因故離職,其崗位人選的補充由主席團根據幹部的條件,采用招聘考核的方式選任。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各基層研究生培養單位研究生會可依據本章程制定不與本章程相沖突的具體工作細則和條例。
第三十四條本章程自通過之日起生效。
三、校級組織工作機構組織架構圖
四、校級組織工作人員名單
序号 |
姓名 |
政治面貌 |
院系 |
年級 |
學習成績排名* |
是否存在不及格情況 |
1 |
潘嚴琴 |
預備黨員 |
物理與電子科學學院 |
2021級 |
無 |
無 |
2 |
劉守飛 |
共青團員 |
資源環境學院 |
2021級 |
無 |
無 |
3 |
嚴曉露 |
預備黨員 |
文學院 |
2021級 |
無 |
無 |
4 |
吳康 |
共青團員 |
曆史文化學院 |
2021級 |
無 |
無 |
5 |
周敏 |
共青團員 |
文學院 |
2021級 |
無 |
無 |
6 |
秦淑蔚 |
共青團員 |
資源環境學院 |
2021級 |
無 |
無 |
7 |
和穎新 |
共青團員 |
曆史文化學院 |
2021級 |
無 |
無 |
8 |
王坦 |
中共黨員 |
數學與統計學學院 |
2021級 |
無 |
無 |
9 |
潘悅依 |
共青團員 |
物理與電子科學學院 |
2021級 |
無 |
無 |
10 |
楊華 |
中共黨員 |
物理與電子科學學院 |
2021級 |
無 |
無 |
11 |
楊斌珂 |
預備黨員 |
曆史文化學院 |
2021級 |
無 |
無 |
12 |
胡雯 |
中共黨員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2021級 |
無 |
無 |
13 |
秦嘉思 |
共青團員 |
外國語學院 |
2021級 |
無 |
無 |
14 |
餘妍 |
共青團員 |
文學院 |
2021級 |
無 |
無 |
15 |
武昊 |
共青團員 |
物理與電子科學學院 |
2021級 |
無 |
無 |
16 |
李萌 |
共青團員 |
外國語學院 |
2021級 |
無 |
無 |
17 |
潘陽盛 |
共青團員 |
物理與電子科學學院 |
2021級 |
無 |
無 |
18 |
陳潇 |
中共黨員 |
文學院 |
2021級 |
無 |
無 |
19 |
周爽 |
共青團員 |
體育學院 |
2021級 |
無 |
無 |
20 |
餘芳琴 |
共青團員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2021級 |
無 |
無 |
21 |
楊孟欣 |
中共黨員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2021級 |
無 |
無 |
22 |
林彥君 |
共青團員 |
計信學院 |
2021級 |
無 |
無 |
23 |
馬晨 |
共青團員 |
文學院 |
2021級 |
無 |
無 |
24 |
文博 |
預備黨員 |
公共管理學院 |
2021級 |
無 |
無 |
25 |
楊子慧 |
預備黨員 |
哲學學院 |
2021級 |
無 |
無 |
26 |
石詩琳 |
預備黨員 |
商學院 |
2021級 |
無 |
無 |
27 |
張秋璇 |
中共黨員 |
商學院 |
2021級 |
無 |
無 |
28 |
許淑偉 |
共青團員 |
商學院 |
2021級 |
無 |
無 |
29 |
孫涵閱 |
共青團員 |
新聞傳播學院 |
2021級 |
無 |
無 |
30 |
吳明倩 |
共青團員 |
新聞傳播學院 |
2021級 |
無 |
無 |
31 |
胡可君 |
共青團員 |
師範學院 |
2021級 |
無 |
無 |
32 |
關勝伊 |
中共黨員 |
外國語學院 |
2021級 |
無 |
無 |
33 |
王楷 |
共青團員 |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
2021級 |
無 |
無 |
34 |
陳露潔 |
黨員 |
外國語學院 |
2021級 |
無 |
無 |
35 |
曾雪芹 |
中共黨員 |
商學院 |
2021級 |
無 |
無 |
36 |
文炎 |
預備黨員 |
師範學院 |
2020級 |
無 |
無 |
37 |
羿立穎 |
共青團員 |
文學院 |
2020級 |
無 |
無 |
38 |
盧菁 |
共青團員 |
文學院 |
2020級 |
無 |
無 |
39 |
李星 |
共青團員 |
文學院 |
2020級 |
無 |
無 |
40 |
馬營 |
預備黨員 |
資源環境學院 |
2020級 |
無 |
無 |
*最近1個學期/最近1學年/入學以來學習成績綜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寫)
五、校級組織主席團成員候選人産生辦法及選舉辦法
湖北大學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會選舉辦法
(草案,提交第三次全體大會通過)
一、根據《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章程》、《高校學生代表大會工作規則》的有關規定,以及校黨委、省學聯的批複精神,制定本次代表大會的選舉辦法。
二、湖北大學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會選舉下列人員:湖北大學第二十四屆研究生會主席團成員、湖北大學第三屆研究生委員會委員。
三、湖北大學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會選舉實行差額選舉。湖北大學第二十四屆研究生會主席團應選名額5人,候選人6人,差額1人;湖北大學第三屆研究生委員會應選名額24 人,候選人 30 人,差額 6 人。
四、大會選舉采用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進行,參加選舉的代表必須達到或超過全體正式代表人數的三分之二,選舉有效。收回的選票數等于或少于發出的選票數,選舉有效。多于發出的選票數,選舉無效,應重新選舉。五、候選人名單全部按照姓氏筆畫為序排列,在同一票箱投票,分别計票,分項宣布結果。
六、選票上蓋有“湖北大學研究生會”印章方為有效。選票一律用鋼筆或水性筆填寫。選舉時,對所列候選人表示贊成的,在其姓名右方的投票欄内畫“○”,表示反對的畫“×”,表示棄權的不畫任何記号。表示反對的,可以另選他人;表示棄權的,不能另選他人。如另選他人,應在選票預留的空格内寫上另選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右方的投票欄内畫“○”。
七、每張選票所選人數等于或少于應選人數的為有效票,多于應選人數的為無效票。
八、候選人獲得應到會人數的過半數贊成票時,始得當選。獲得過半數贊成票的被選舉人人數超過應選名額時,得贊成票多的當選。
九、如遇贊成票數相等不能确定當選人時,可經大會主席團同意,就票數相等的被選舉人再次選舉,選舉方式可采取舉手表決或無記名投票等方式,具體方式由主席團視情作出,得贊成票多的當選。如遇當選人數少于應選名額且當選人數接近應選人數時,大會主席團可視情作出繼續選舉或不再進行選舉,不足名額暫作空缺。
十、大會選舉設監票人、計票人24 人,其中總監票人 1 名、總計票人2名。監票人、計票人經大會表決通過後,在大會主席團領導下,對發票、投票、驗票、計票工作進行監督。已提名為湖北大學第二十四屆研究生會主席團成員候選人和湖北大學第三屆研究生委員會委員候選人的不得擔任監票人、計票人。
十一、投票前,由監票人當衆開啟票箱進行檢查。投票時,按總監票人、總計票人、監票人、計票人、主席團成員和代表座位順序依次投票。投票結束後,由監票人當衆打開票箱取出選票,計票人清點票數,由總監票人将發出的票數和收回對票數報告大會執行主席(主持人),由大會執行主席(主持人)宣布選舉是否當選。
十二、計票完畢後,總監票人向大會執行主席(主持人)報告計票
果,經大會執行主席(主持人)同意,由總監票人向大會宣布選舉結果。大會宣布計票結果和選舉結果時均按姓氏筆畫排列。
十三、全體代表要認真履行自己的民主權利,不能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投票。
十四、大會主席團主持選舉工作,選舉過程中的有關事項以及本選舉辦法未盡事宜均由大會主席團決定。
十五、本選舉辦法經本次大會全體會議通過後實施。
六、校級學生(研究生)代表大會召開情況
我會于2021年5月30日在湖北大學模拟法庭順利召開湖北大學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會。大會應到會代表136名,實到會代表125名,到會正式代表人數超過應到會正式代表總數的三分之二,符合相關規定。主要議程為:
一、省學聯負責同學緻辭
二、學校黨委領導講話
三、聽取和審議湖北大學第二十三屆研究生會工作報告
四、聽取和審議湖北大學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會提案工作報告
五、選舉産生湖北大學第二十四屆研究生會主席團成員
六、選舉産生湖北大學第三屆研究生委員會
宣傳報道鍊接以及現場照片:https://mp.weixin.qq.com/s/i9mbtGbE6pxwxp0ouhF7
七、校級學生(研究生)代表大會代表産生辦法
湖北大學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會代表産生辦法
根據《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章程》《高校學生代表大會工作規則》的有關規定,現制定《湖北大學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會代表産生辦法》。
一、大會代表條件
研代會的代表應是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研究生中的優秀分子。一般應具有以下條件:
(一)共産主義信念堅定,在重大問題上立場堅定,旗幟鮮明;
(二)認真學習馬克思列甯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有為廣大師生服務的本領和議事能力;
(三)完成研究生組織交辦的任務,在學習、勞動、工作及其他社會活動中起帶頭作用并做出突出成績;
(四)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清正廉潔,公道正派,同廣大研究生保持密切聯系,受到研究生的擁護和信任;
(五)堅持原則,能以高度的責任感如實反映廣大研究生的意見,正确行使研究生賦予的權利。
二、代表名額總數及分配
根據《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章程》《高校學生代表大會工作規則》的有關規定,代表名額一般不低于研究生會組織會員人數的1%,其中非校、院級研究生會組織成員骨幹的學生代表不低于60%,适當兼顧少數民族代表與女性代表的比例。湖北大學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會的代表名額為136名。代表名額分配根據各基層單位研究生總數按比例分配到各選舉單位,各學院代表名額不足3名的以3名計。(分配方案見附件1)。
三、代表産生的程序
(一)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的醞釀和報批
經過班級團支部推薦,以各基層研究生會為選舉單位,由各選舉單位按分配名額及構成要求,組織研究生進行醞釀提名,按照多于代表名額20%的要求,充分發揚民主,廣泛征求研究生的意見,保證研究生參與的數量和比例,根據代表候選人提名的原則(見附件2),提出湖北大學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會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名單(見附件3),經本單位黨委審批後于5月18日向研代會籌備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呈報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名單和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名單醞釀情況的報告。醞釀情況的報告主要是說明醞釀的方法步驟、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的結構情況及其他需要報告的問題。
領導小組對上述問題進行認真審查并及時批複。審查内容包括,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的醞釀提名程序和方法、差額比例是否符合規定、構成是否合理、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是否符合代表條件等。對不符合規定程序和不符合條件的要提出調整意見。
經過調整後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沒有達到應選名額20%标準的,選舉單位可以及時向本單位黨委和領導小組補報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名單,領導小組将根據具體情況予以批複。
(二)代表的選舉
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名單經審查同意後,各選舉單位将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名單提交研究生代表會議醞釀通過,确定為代表候選人,再通過差額選舉的辦法,以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選舉産生出席第三次研代會的代表。
校級研究生組織專兼職幹部作為研究生代表候選人分配到有關選舉單位,作為代表候選人參加選舉,計入該選舉單位的代表名額之中。
(三)代表選舉結果的報批
各選舉單位按照文件規定選舉産生出席研代會的代表後,5月22日前向領導小組呈報經本單位黨委審批過的湖北大學第三次研代會代表選舉結果報告(見附件4)。
附件:1.湖北大學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分配表
2.湖北大學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會代表候選人提名原則
3.湖北大學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會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名單(樣表)
4.關于出席湖北大學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會代表選舉工作的情況報告(樣表)
附件1
湖北大學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分配表
單位 |
代表總數 |
單位 |
代表總數 |
商學院 |
8 |
數學與統計學學院 |
6 |
公共管理學院 |
3 |
生命科學學院 |
17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6 |
化學化工學院 |
11 |
文學院 |
9 |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
14 |
曆史文化學院 |
6 |
物理與電子科學學院 |
10 |
教育學院 |
3 |
資源環境學院 |
9 |
外國語學院 |
5 |
新聞傳播學院 |
4 |
體育學院 |
5 |
計算機與信息工程學院 |
10 |
藝術學院 |
4 |
法學院 |
3 |
哲學學院 |
3 |
總計 |
136 |
附件2
湖北大學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會代表候選人提名原則
按照《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章程》《高校學生代表大會工作規則》的有關規定,代表候選人應具備以下條件:
1.代表候選人具有先進性。研究生代表候選人應是在校全日制研究生。
2.代表候選人構成具有廣泛性。代表名額一般不低于研究生會組織會員人數的1%,其中非校、院級研究生會組織成員骨幹的學生代表不低于60%,适當兼顧少數民族代表與女性代表的比例。湖北大學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會的代表名額為136名。代表名額分配根據各基層單位學生總數按比例分配到各選舉單位,各學院代表名額不足3名的以3名計。
附件3
湖北大學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會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名單
選舉單位:(團委蓋章/研究生會蓋章)(黨委蓋章) 年月日
姓名 |
性别 |
職務 |
民族 |
出生年月 |
年齡 |
學曆/年級 |
政治面貌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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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職務”欄中,要注明在各級研究生會組織的職務。
2.“年齡”欄中,應填寫實際年齡(以2021年5月1日為界)。計算方法:5月1日之前出生的,其實際年齡為2021-出生年份;5月1日之後(含5月1日)出生的,其實際年齡為2021-出生年份-1。
3.“學曆/年級”欄中,已完成學業的,按已經取得的最高學曆填寫,如碩士在讀的,填寫其所在的年級,如:19碩、19博。
附件4
關于出席湖北大學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會代表選舉工作的情況報告
研代表籌備工作領導小組:
我單位出席湖北大學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會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及選舉組織方案經批複後,根據有關規定,我單位認真組織了代表選舉工作。
按照《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章程》《高校學生代表大會工作規則》等文件的要求,我單位于2021年 月 日召開[研究生代表會議(研究生大會)]。會議應到代表(學生) 名,因事因病缺席 名,實到代表(學生) 名,超過應到代表(學生)總數的80%,會議有效。會議共發選票 張,收回選票 張,無效票 張。
我單位出席湖北大學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會的正式代表得票情況是(以得贊成票多少為序):
×××,××票
×××,××票
×××,××票
……
特此報告。
根據我單位的代表名額及《湖北大學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會代表産生辦法》,會議确認我單位出席湖北大學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會的代表名單:
湖北大學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會代表名單
姓名 |
性别 |
職務 |
民族 |
出生年月 |
年齡 |
學曆/年級 |
政治面貌 |
聯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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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單位:
(團委蓋章/研究生會蓋章)(黨委蓋章) 2021年 月 日
八、校團委指導學生會主要責任人
類别 |
姓名 |
是否為專職團幹部 |
備注 |
分管學生會組織的校團委書記 |
甘珣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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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會組織秘書長 |
甘珣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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