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共青團中央、教育部、全國學聯聯合下發的《關于推動高校學生會(研究生會)深化改革的若幹意見》,并結合《關于鞏固高校學生會(研究生會)改革成果的若幹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廣大師生監督,現将我校2022—2023學年學生會(研究生會)改革情況公開如下。
一、改革自評表
(一)校級學生會組織改革自評表
标注“★”為核心指标;标注“▲”為觀測指标,2022—2023學年暫不作硬性要求。
指标 |
結論 |
備注 |
1★.堅持全心全意服務同學,聚焦主責主業開展工作。未承擔宿舍管理、校園文明糾察、安全保衛等行政職能。 |
☑是 □否 |
|
2.工作機構架構為“主席團+工作部門”模式,未在工作部門以上或以下設置“中心”、“項目辦公室”等常設層級。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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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作人員不超過40人,學生人數較多、分校區較多的高校不超過60人。 |
☑是 □否 |
實有44人 |
4.主席團成員不超過5人。 |
☑是 □否 |
實有5人 |
5.工作部門不超過6個。 |
☑是 □否 |
實有4個 |
6.除輪值執行主席、部門負責人外未設其他職務。 |
☑是 □否 |
|
7.工作人員為共産黨員或共青團員。 |
☑是 □否 |
|
8.工作人員中除一年級新生外的本專科生最近1個學期/最近1學年/入學以來三者取其一,學習成績綜合排名在本專業前30%以内,且無課業不及格情況;研究生無課業不及格情況。 |
☑是 □否 |
|
9.主席團候選人均由學院(系)團組織推薦,經學院(系)黨組織同意,校黨委學生工作部門和校團委聯合審查後,報校黨委确定;校級學生會組織工作部門成員均由學院(系)團組織推薦,經校黨委學生工作部門和校團委審核後确定。 |
☑是 □否 |
|
10.主席團由學生代表大會(非其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常任代表會議等)選舉産生。 |
☑是 □否 |
|
11★.按期規範召開學生(研究生)代表大會。 |
☑是 □否 |
召開日期為:2023.5.28-2023.5.29 |
12.校級學生(研究生)代表大會代表經班級團支部推薦、學院(系)組織選舉産生。 |
☑是 □否 |
|
13.開展了春、秋季學生會組織工作人員全員培訓。 |
☑是 □否 |
|
14.組建以學生代表為主,校黨委學生工作部門、校團委等共同參與的校級學生會組織工作人員評議會;主席團成員和工作部門負責人每學期向評議會述職。 |
☑是 □否 |
|
15.學生會組織工作人員參加評獎評優、測評加分、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等事項時,依據評議結果擇優提名,未與其崗位簡單挂鈎。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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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學生會組織的建設納入了學校黨建工作整體規劃;黨組織定期聽取學生會組織工作彙報,研究決定重大事項。 |
☑是 □否 |
|
17★.明确1名校團委專職副書記指導校級學生會組織;聘任校團委專職副書記或幹部擔任校級學生會組織秘書長。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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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學生會組織工作機構應成立團支部,團支部書記由學生會主席團成員擔任。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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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建立服務同學項目執行情況和同學滿意度調研評估機制。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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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級學生會組織(含二級院系、書院、分校區等學生會、研究生會)改革自評表
項目 |
符合标準研究生會 組織數量 |
備注 |
1.堅持全心全意服務同學,聚焦主責主業開展工作。未承擔宿舍管理、校園文明糾察、安全保衛等行政職能。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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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作機構架構為“主席團+工作部門”模式,未在工作部門以上或以下設置“中心”、“項目辦公室”等常設層級。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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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作人員不超過30人。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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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席團成員不超過3人。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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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除輪值執行主席、部門負責人外未設其他職務。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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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作人員為共産黨員或共青團員。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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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工作人員中除一年級新生外的本專科生最近1個學期/最近1學年/入學以來三者取其一,學習成績綜合排名在本專業前30%以内,且無課業不及格情況;研究生無課業不及格情況。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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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主席團由學生(研究生)代表大會(非其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常任代表會議等)或全體學生(研究生)大會選舉産生。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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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按期規範召開學生(研究生)代表大會或全體學生(研究生)大會。 |
22 |
|
10.開展了春、秋季學生會組織工作人員全員培訓。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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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工作人員參加評獎評優、測評加分、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等事項時,依據評議結果擇優提名,未與其崗位簡單挂鈎。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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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黨組織定期聽取學生會組織工作彙報,研究決定重大事項。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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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明确1名團組織負責人指導院級學生會組織;聘任團委老師擔任院級學生會組織秘書長。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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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學生會組織工作機構應成立團支部,團支部書記由學生會主席團成員擔任。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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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情況 |
二級學生會 組織 |
符合标準情況(請填寫是/否)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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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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曆史文化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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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學與統計學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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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化工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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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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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傳播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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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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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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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學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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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環境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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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機與信息工程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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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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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範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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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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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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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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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語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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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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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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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電子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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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空間安全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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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湖北大學研究生會章程》
湖北大學研究生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湖北大學研究生會(以下簡稱“校研會”)是黨領導下共青團湖北大學委員會主導的高校團學組織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在中共湖北大學委員會領導,共青團湖北大學委員會和黨委研究生工作部指導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
第二條 本會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馬克思列甯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
第三條 本會遵守國家法律和校規校紀,承認《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章程》和《湖北省學生聯合會章程》,并作為團體會員參加湖北省學生聯合會。
第四條 本會的宗旨是:擁護黨的領導,團結和依靠全體研究生,充分發揮研究生會教育、管理和服務的功能;代表和維護湖北大學全體研究生的利益,全心全意為全體研究生服務。
第五條 本會的基本任務:
(一)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持黨的教育方針,團結和引導廣大研究生緊跟黨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努力成長為具有曆史使命感和社會責任心、富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加強研究生學術文化建設,以科學精神培育以及學術道德養成為導向,積極開展各類學術文化活動,培育研究生的科學精神、創新意識,教育引導研究生培養良好學術道德,努力形成優良學風。引導研究生将學術研究與經濟社會發展需求有機結合起來;
(三)繁榮研究生校園文化,廣泛開展學術、文化、體育等活動,形成良好的校風、學風,引導校園文化向健康、高雅方向發展,全面提升我校研究生的綜合素質;
(四)強化實踐育人環節,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對外交流活動、社會實踐活動和志願服務活動,培養研究生的社會服務意識,促進研究生了解國情、社情、民情,引導研究生結合個人專業知識和研究成果,服務經濟社會發展;
(五)發揮作為學校聯系同學的橋梁和紐帶作用,積極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在維護國家、人民和學校利益的同時,通過學校各種正常渠道,積極反映研究生學習、工作和生活上的合理意見和要求,為廣大研究生服務,表達和維護研究生的合法權益;提高研究生心理健康水平,擴寬廣大研究生獲取心理健康服務的渠道;
(六)積極配合學校有關部門完成研究生培養任務,努力提高研究生的培養質量,促進研究生群體的全面發展;彙集研究生的知識才幹,凝聚研究生的智慧力量,為學校培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所需的德才兼備、全面發展的高層次專門人才貢獻力量;
(七)保持同全國學聯、湖北省學聯的密切關系,促進與全國及國外其他高校、研究院(所)等單位研究生及學生組織之間的交流;指導各基層研究生培養單位研究生會開展工作,促進同學之間、師生之間的交流;加強在校研究生與本科生、已畢業曆屆研究生的聯系,增進校内各民族研究生的交流與團結,增進研究生與社會之間的交流和聯系。
第二章 會員
第六條 凡具有湖北大學學籍的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包括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在承認本章程的前提下,均為湖北大學研究生會會員。
第七條 本會會員擁有下列權利:
(一)公平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及章程所規定的其它權利;
(二)按照合理的程序,對本會工作進行監督,并提出建議、質詢和批評;
(三)自由參與本會舉辦的各類研究生活動,平等享受本會提供的各項服務;
(四)按照本會規定的相關程序,參與讨論和決定本會運行和建設過程中的重大事項。
第八條 本會會員應盡下列各項義務: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社會公德、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二)執行本會所作的決議,認真完成本會交予的相關任務;
(三)認真學習、刻苦鑽研、努力完成科研工作、日常學習任務,自主維護學校和本會的聲譽和利益;
(四)本會的研究生幹部和幹事,對研究生會的各項事務有為人表率、服務同學的義務。
第三章 權利機構
第一節 研究生代表大會
第九條 湖北大學研究生代表大會(簡稱研代會)是湖北大學研究生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校級研代會每年召開一次;院(系)級每年召開一次。
第十條 研代會代表經各基層研究生培養單位選舉産生,代表名額一般不低于校研會所聯系研究生人數的1%,代表名額根據各單位研究生人數按比例分配,具體比例視當年情況而定,名額分配要覆蓋各個院系、年級及主要學生社團,其中校、院級研究生會組織工作人員中的學生代表一般不超過40%。
在研代會召開期間,研代會代表享有以下權利:
(一)在代表大會開會期間有審議權、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在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有權随時向研究生委員會及其附屬機構提出質詢、意見和建議并要求及時答複。
研代會代表應履行以下義務:
(一)傾聽會員呼聲,反映會員意見;
(二)按時出席研代會;
(三)模範地遵守校紀校規,協助大會決議決定的貫徹實施。
第十一條 研代會行使以下職權:
(一)聽取、審議研究生會的工作報告,決定本屆研究生委員會的工作方針;
(二)制定及修改研究生會章程;
(三)選舉新一屆研究生委員會及研究生會主席團;
(四)征求廣大同學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發揮好橋梁紐帶作用;
(五)行使應由本會最高權力機構行使的其他職權。
第十二條 研代會表決章程修正案需全體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除此以外的其他問題,需全體代表的半數以上通過。
第二節 研究生委員會
第十三條 研究生委員會是研代會閉會期間的常設權力機構,執行由研代會賦予的職權。
第十四條 研究生委員會從全校研究生中民主選舉産生,對研究生會全體會員負責。研究生委員會決議需經全體委員的半數以上通過。
第十五條 研究生委員會行使以下職權:
(一)解釋本章程并監督其執行實施;
(二)審議和批準研究生會每學期工作計劃、工作總結,審查經費使用情況;監督檢查研究生會主席團工作,有權對主席團成員提出建議,被詢問者必須予以答複;
(三)聽取、收集對研究生會工作和學校有關部門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并予以答複;
(四)召集研究生代表大會,在必要時召集臨時研究生代表大會;
(五)決定研究生會的重大事項,行使研代會賦予的其他職權。
第十六條 研究生委員會委員職責:
(一)提高政治理論修養,增強組織能力,熱心服務,作風正派,不謀求私利,堅持原則;
(二)積極參加研究生委員會的各次會議,充分行使職權;
(三)參加研究生委員會的工作,認真履行各項工作任務;
(四)及時了解、聽取和反映研究生代表和其他研究生對學校及研究生會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并作出答複;
(五)按時在研究生委員會會議上作述職報告。
第四章 執行機構
第十七條 湖北大學研究生會主席團是本會的最高執行機構,實行輪值制度,集體負責研究生會重大事項。主席團任期與研代會對應,主席團對研代會(委員會)負責,定期報告工作并接受其監督、質詢和評議。
第十八條 校研會主席團成員應由研究生代表大會選舉産生,選舉結果應向大會公告。主席團成員候選人的資格條件應在共青團湖北大學委員會和黨委研究生工作部的指導下予以确定并報學校黨委批準。
第十九條 湖北大學研究生會下設辦公室、文體部、學術部、生活權益部四個職能部門,每個部門設部門負責人3名,外設融媒體中心,設有項目組負責人7名。
第二十條 校研會的學生幹部原則上不得超過聯系服務研究生總人數的1%。各級研究生會可視需要設置負責港澳台學生、少數民族學生、留學生工作的部門或機構,加強對港澳台學生、少數民族同學、來華留學生的聯系與服務。
第二十一條 主席團應定期召開工作會議。會議由輪值主席召集并主持,輪值主席因故不能主持時,指定其他主席召集并主持。
第二十二條 主席團和部門在重大問題決策上實行民主集中制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
第二十三條 主席團行使以下職權:
(一)執行研究生代表大會的決議,對研究生代表大會制定、修改并通過的章程、規定、決議等進行補充和修改,但所補充及修改的内容不得同原章程、規定、決議的基本原則和精神相抵觸;
(二)任免職能部門各負責人,并進行監督和定期考核,全面負責研究生會發展方向和各部門工作進度,定期召開全體成員會議,促進各部門之間的分工、協作;
(三)如有大型專項活動或會議時批準成立籌備委員會,統籌活動或會議前期各項準備工作,審議由相關負責人向主席或由主席直接提交籌委會的方案和活動計劃,并做好各項活動或會議的組織協調工作;
(四)負責研究生會和各基層組織工作,協助管理、指導有關部門開展活動;
(五)讨論由校研會決議的其它重要事務。
第五章 基層組織
第二十四條 各基層研究生培養單位研究生會(以下簡稱“院研會”)是湖北大學研究生會在各基層研究生培養單位設立的基層組織。院研會承認并遵守本章程,并在各基層研究生培養單位黨組織的領導、團組織的指導和湖北大學研究生會的管理下開展工作,建立研究生會校院兩級聯動的工作格局。
第二十五條 校研會對院研會有指導職責,重點從制度設計、資源整合、活動開展等方面,加強校研會對院研會的指導、聯系和幫助。
第二十六條 院研會每年至少1次通過集中會議或書面形式向校研會報告工作情況和反饋意見建議,由校研會對院研會進行考核,考核結果進行公開。
第二十七條 院研會的職權:
(一)積極接受校研會的安排與協調,構建研究生會暢通交流機制,在中共湖北大學委員會的領導、共青團湖北大學委員會和黨委研究生工作部的指導下,認真落實本章程所制定的任務目标;
(二)在院黨委的領導、院團委的指導下,結合學科特點,獨立自主開展學術、文化、體育及社會實踐等活動,繁榮研究生校園文化;
(三)發揮橋梁和紐帶作用,積極參與學校民主管理,表達和維護本單位研究生的合法權益;
(四)促進與全國及國外其他高校、研究院(所)等單位研究生及學生組織之間、同學之間、師生之間、在校研究生與本科生、已畢業曆屆研究生的聯系,增進校内各民族研究生的交流與團結。
(五)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對外交流活動、社會實踐活動和公益服務活動,培養本單位研究生的社會服務意識,促進研究生了解國情、社情、民情。
第六章 研究生會工作人員
第二十八條 研究生會應按政治合格、學習優秀、品德良好、作風過硬、群衆基礎好的标準,面向廣大同學選拔工作人員,選拔過程公開透明、公平競争,确保廣大同學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拔結果進行公示,接受廣大同學監督。
第二十九條 研究生會工作人員必須充分發揮先鋒模範作用,自覺履行本章程第八條所規定的會員的各項義務,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校紀校規和研究生會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政治面貌應至少為共青團員,中共黨員(預備黨員)優先;
(三)理想信念堅定,堅持正确政治方向,堅持黨的領導,具備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
(四)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始終堅持以學生為本,堅持為了同學、代表同學、服務同學、依靠同學;
(五)作風嚴實,嚴于律己,以身作則,工作認真負責,勤奮踏實,能按時按質完成組織交給的各項任務;
(六)作風民主,能密切聯系群衆,團結同學,能及時全面地反映同學的正确意見、建議和合理要求;自覺接受同學的監督,主動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七)學習刻苦,成績優良,能正确處理好學習和工作的關系;
(八)有開拓創新意識,工作上善于思考、有獨到見解,有明确的工作思路和施政綱領,有宏觀上駕馭工作的能力。
第三十條 對于無法正常完成學業的、考核不合格的、違紀違法的以及其他無法正常履行職責的研究生會工作人員,應按照規定和程序予以勸退、免職或罷免。
第三十一條 研究生會工作人員在必要情況下可以按照相關規定和程序進行調整。
第七章 紀律條例
第三十二條 研究生會工作人員應擁護黨的基本路線,政治立場堅定,要求思想覺悟高,組織紀律性強,個人品質好、作風正派,具有一定的社會工作能力,學有餘力,具有熱心為同學服務和無私奉獻精神。
第三十三條 研究生會工作人員應自覺遵守本會章程,嚴格遵守研究生會各項管理制度。研究生會對違反紀律的工作人員 ,應當本着“教育為本、警示為輔”的原則按照錯誤性質和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第三十四條 研究生會的紀律處分有四種:警告、嚴重警告、勸其辭職、撤銷職務并予以解聘。
第三十五條 研究生會各工作部門負責人任免須經主席團讨論決定任免結果。
第三十六條 工作部門負責人及以上的校研會工作人員辭職,當事人須寫出“辭職書面申請”,說明辭職原因,經主席團和指導老師同意後方可辭職,辭職申請由研究生會行政部門備案。主席團成員辭職或因特殊原因無法完成任職時,其成員的增補由研究生委員會和上屆主席團提名,經研究生委員會選舉産生。
第三十七條 研究生會工作部門負責人及以下工作人員因故離職,其崗位人選的補充由主席團根據幹部的條件,采用招聘考核的方式選任。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各基層研究生培養單位研究生會可依據本章程制定不與本章程相沖突的具體工作細則和條例。
第三十九條 本章程自通過之日起生效。
三、校級組織工作機構組織架構表
序号 |
機構名稱 |
人數 |
主要職責 |
1 |
主席團 |
5 |
1、執行研究生代表大會的決議,對研究生代表大會制定、修改并通過的章程、規定決議等進行補充和修改,但所補充及修改的内容不得同原章程、規定、決議的基本原則和精神相抵觸; 2、任免職能部門各負責人,并進行監督和定期考核,全面負責研究生會發展方向和各部門工作進度,定期召開全體成員會議,促進各部門之間的分工、協作; 3、如有大型專項活動或會議時批準成立籌備委員會,統籌活動或會議前期各項準備工作,審議由相關負責人向主席或由主席直接提交籌委會的方案和活動計劃,并做好各項活動或會議的組織協調工作; 4、負責研究生會和各基層組織工作,協助管理、指導有關部門開展活動; 5、讨論由校研會決議的其它重要事務。 |
2 |
辦公室 |
10 |
辦公室是研究生會的中樞協調機構,負責研會内部的組織協調、檔案整理、成員考核與培訓等各項工作,保證研會整體高效有序的運轉。同時,辦公室部門還承擔對外聯絡和創業創新的職能,負責校際交流走訪,校企之間的交流走訪等。 |
3 |
生活權益部 |
11 |
生活權益部旨在幫助在校所有研究生解決校園生活中遇到的各種困難,收集同學們對于校園生活的建議,進行反饋和跟進;舉辦與同學們校園生活息息相關的活動,提高同學們的生活質量;開展心理健康月系列活動以增強我校研究生心理素質,營造健康校園心理文化氛圍,讓同學們可以感受到校園生活的多姿多彩。 |
4 |
學術部 |
9 |
學術部本着推動校風、學風建設和校園文化建設為中心,以加強研究生學術素養、活躍校園學術氣氛為主旨,盡心做好研究生學術科技活動,是全校研究生思想學術活動的引領者。主要負責組織策劃全校性的研究生學術科技活動,例如研究生知識競賽以及“我心目中的好導師”評選活動營造了良好的導學關系與學術氛圍,與各高校研究生間的學術交流、編輯出版《湖北大學研究生論壇》等。 |
5 |
文體部 |
9 |
文體部主要負責組織策劃全校性研究生文體活動,促進校際以及校院之間的交流,豐富同學們的校園體育文化生活。文體部舉辦了“羽友杯”羽毛球比賽、“青研杯”籃球賽等活動,獲得了師生一緻良好反響。 |
四、校級組織工作人員名單
序号 |
姓名 |
政治面貌 |
學院 |
年級 |
1 |
李 夢 |
共青團員 |
商學院 |
2022級 |
2 |
陳思迪 |
共青團員 |
文學院 |
2022級 |
3 |
楊子運 |
共青團員 |
旅遊學院 |
2022級 |
4 |
程迎迎 |
共青團員 |
旅遊學院 |
2022級 |
5 |
胡 磊 |
共青團員 |
微電子學院 |
2022級 |
6 |
倪澤瀾 |
中共黨員 |
商學院 |
2022級 |
7 |
杜恺 |
共青團員 |
旅遊學院 |
2022級 |
8 |
唐梓涵 |
共青團員 |
公共管理學院 |
2022級 |
9 |
劉睿麒 |
共青團員 |
商學院 |
2022級 |
10 |
周懿萱 |
共青團員 |
文學院 |
2022級 |
11 |
劉智睿 |
共青團員 |
文學院 |
2022級 |
12 |
周芷聿 |
中共黨員 |
公共管理學院 |
2022級 |
13 |
李梓烨 |
中共黨員 |
師範學院 |
2022級 |
14 |
陳 佳 |
共青團員 |
商學院 |
2022級 |
15 |
曹天義 |
共青團員 |
體院學院 |
2022級 |
16 |
白夢錦 |
共青團員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2022級 |
17 |
徐江敏 |
共青團員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2022級 |
18 |
崔嘉儀 |
中共黨員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2022級 |
19 |
李伯陽 |
共青團員 |
商學院 |
2022級 |
20 |
王惠珍 |
共青團員 |
師範學院 |
2022級 |
21 |
安曉钰 |
中共黨員 |
體育學院 |
2022級 |
22 |
孔雪純 |
中共黨員 |
文學院 |
2022級 |
23 |
李夢瑤 |
中共黨員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2022級 |
24 |
尹程前 |
共青團員 |
馬克思主義 |
2022級 |
25 |
劉佳薇 |
共青團員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2022級 |
26 |
胡 悅 |
中共黨員 |
商學院 |
2022級 |
27 |
王媛媛 |
中共黨員 |
新聞傳播學院 |
2022級 |
28 |
王 卓 |
中共黨員 |
曆史文化學院 |
2022級 |
29 |
喻 言 |
共青團員 |
商學院 |
2022級 |
30 |
劉佳雯 |
中共黨員 |
新聞傳播學院 |
2022級 |
31 |
胡 雯 |
中共黨員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2021級 |
32 |
高星宇 |
中共黨員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2021級 |
33 |
文 博 |
中共黨員 |
公共管理學院 |
2021級 |
34 |
楊子慧 |
中共黨員 |
哲學學院 |
2021級 |
35 |
陳武 |
中共黨員 |
體育學院 |
2021級 |
36 |
易 藝 |
中共黨員 |
文學院 |
2021級 |
37 |
石 溢 |
共青團員 |
公共管理學院 |
2021級 |
38 |
黃澤璞 |
預備黨員 |
公共管理學院 |
2021級 |
39 |
餘芳琴 |
共青團員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2021級 |
40 |
周敏敏 |
共青團員 |
公共管理學院 |
2021級 |
41 |
王朕一 |
共青團員 |
法學院 |
2021級 |
42 |
戴李怡 |
預備黨員 |
公共管理學院 |
2021級 |
43 |
周 爽 |
共青團員 |
體育學院 |
2021級 |
44 |
潘嚴琴 |
中共黨員 |
微電子學院 |
2021級 |
五、校級組織主席團成員候選人産生辦法
一、本會主席團候選人均由各院(系)團組織推薦産生,要求具備包括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組織生活政治學習表現突出,學習成績優秀、排名在本專業前30%以内,品德高尚,具有強烈責任感和較強工作能力,有一定的學生工作經驗,能夠代表湖北大學研究生會形象等條件,由各院(系)黨委蓋章同意推薦産生。
二、經湖北大學研究生代表大會籌備委員會資格審查組、校黨委學生工作部及校團委聯合審查,校黨委審核批準後,确定本會主席團候選人名單。
三、本會堅持主席團候選人應具備廣泛代表性,即從校、院(系)學生會工作人員及各領域優秀學生典型中産生。本會堅持本會主席團應由湖北大學研究生代表大會選舉産生,對湖北大學研究生代表大會及其常任代表委員會負責。
六、校級組織主席團成員選舉辦法
一、根據《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章程》、《高校學生代表大會工作規則》的有關規定,以及校黨委、省學聯的批複精神,制定本次代表大會的選舉辦法。
二、湖北大學第五次研究生代表大會選舉下列人員:湖北大學第二十六屆研究生會主席團成員、湖北大學第五屆研究生委員會委員。
三、湖北大學第五次研究生代表大會選舉實行差額選舉。湖北大學第二十六屆研究生會主席團應選名額5人,候選人7人,差額2人;湖北大學第五屆研究生委員會應選名額25人,候選人32人,差額7人。
四、大會選舉采用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進行,參加選舉的代表必須達到或超過全體正式代表人數的三分之二,選舉有效。收回的選票數等于或少于發出的選票數,選舉有效。多于發出的選票數,選舉無效,應重新選舉。
五、候選人名單全部按照姓氏筆畫為序排列,在同一票箱投票,分别計票,分項宣布結果。
六、選票上蓋有“湖北大學研究生會”印章方為有效。選票一律用鋼筆或水性筆填寫。選舉時,對所列候選人表示贊成的,在其姓名右方的投票欄内畫“○”,表示反對的畫“×”,表示棄權的不畫任何記号。表示反對的,可以另選他人;表示棄權的,不能另選他人。如另選他人,應在選票預留的空格内寫上另選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右方的投票欄内畫“○”。
七、每張選票所選人數等于或少于應選人數的為有效票,多于應選人數的為無效票。
八、候選人獲得應到會人數的過半數贊成票時,始得當選。獲得過半數贊成票的被選舉人人數超過應選名額時,得贊成票多的當選。
九、如遇贊成票數相等不能确定當選人時,可經大會主席團同意,就票數相等的被選舉人再次選舉,選舉方式可采取舉手表決或無記名投票等方式,具體方式由主席團視情作出,得贊成票多的當選。如遇當選人數少于應選名額且當選人數接近應選人數時,大會主席團可視情作出繼續選舉或不再進行選舉,不足名額暫作空缺。
十、大會選舉設監票人、計票人23人,其中總監票人1名、總計票人2名。監票人、計票人經大會表決通過後,在大會主席團領導下,對發票、投票、驗票、計票工作進行監督。已提名為湖北大學第二十六屆研究生會主席團成員候選人和湖北大學第五屆研究生委員會委員候選人的不得擔任監票人、計票人。
十一、投票前,由監票人當衆開啟票箱進行檢查。投票時,按總監票人、總計票人、監票人、計票人、主席團成員和代表座位順序依次投票。投票結束後,由監票人當衆打開票箱取出選票,計票人清點票數,由總監票人将發出的票數和收回對票數報告大會主席(主持人),由大會主席(主持人)宣布選舉是否當選。
十二、計票完畢後,總監票人向大會主席(主持人)報告計票結果,經大會主席(主持人)同意,由總監票人向大會宣布選舉結果。大會宣布計票結果和選舉結果時均按姓氏筆畫排列。
十三、全體代表要認真履行自己的民主權利,不能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投票。
十四、大會主席團主持選舉工作,選舉過程中的有關事項以及本選舉辦法未盡事宜均由大會主席團決定。
十五、本選舉辦法經本次大會全體會議通過後實施。
七、校級學生(研究生)代表大會召開情況
我會于2023年5月28日-5月29日在湖北大學湖北大學三号報告廳順利召開湖北大學第五次研究生代表大會。大會應到會代表150名,實到會代表130名,到會正式代表人數超過應到會正式代表總數的三分之二,符合相關規定。主要議程為:
一、省學聯負責同學緻辭
二、學校黨委領導講話
三、聽取和審議湖北大學第二十五屆研究生會工作報告
四、聽取和審議《湖北大學研究生會章程》修訂報告
五、聽取和審議湖北大學第五次研究生代表大會提案工作報告
六、選舉産生湖北大學第二十六屆研究生會主席團成員
七、選舉産生湖北大學第五屆研究生委員會
宣傳報道鍊接及現場照片:https://mp.weixin.qq.com/s/4IRKFij2OOPjDQ4gGd2HfA
八、校級學生(研究生)代表大會代表産生辦法
湖北大學第五次研究生代表大會代表産生辦法
根據《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章程》《高校學生代表大會工作規則》的有關規定,現制定《湖北大學第五次研究生代表大會代表産生辦法》。
一、大會代表條件
研代會的代表應是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研究生中的優秀分子。一般應具有以下條件:
(一)共産主義信念堅定,在重大問題上立場堅定,旗幟鮮明;
(二)認真學習馬克思列甯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有為廣大師生服務的本領和議事能力;
(三)完成研究生組織交辦的任務,在學習、勞動、工作及其他社會活動中起帶頭作用并做出突出成績;
(四)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清正廉潔,公道正派,同廣大研究生保持密切聯系,受到研究生的擁護和信任;
(五)堅持原則,能以高度的責任感如實反映廣大研究生的意見,正确行使研究生賦予的權利。
二、代表名額總數及分配
根據《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章程》《高校學生代表大會工作規則》的有關規定,代表名額一般不低于研究生會組織會員人數的1%,其中非校、院級研究生會組織成員骨幹的學生代表不低于60%,适當兼顧少數民族代表與女性代表的比例。湖北大學第五次研究生代表大會的代表名額為150名。代表名額分配根據各基層單位研究生總數按比例分配到各選舉單位,各學院代表名額不足3名的以3名計。
三、代表産生的程序
(一)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的醞釀和報批
經過班級團支部推薦,以各基層研究生會為選舉單位,由各選舉單位按分配名額及構成要求,組織研究生進行醞釀提名,按照多于代表名額20%的要求,充分發揚民主,廣泛征求研究生的意見,保證研究生參與的數量和比例,根據代表候選人提名的原則,提出湖北大學第五次研究生代表大會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名單,經本單位黨委審批後于5月15日向研代會籌備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呈報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名單和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名單醞釀情況的報告。醞釀情況的報告主要是說明醞釀的方法步驟、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的結構情況及其他需要報告的問題。
領導小組對上述問題進行認真審查并及時批複。審查内容包括,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的醞釀提名程序和方法、差額比例是否符合規定、構成是否合理、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是否符合代表條件等。對不符合規定程序和不符合條件的要提出調整意見。
經過調整後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沒有達到應選名額20%标準的,選舉單位可以及時向本單位黨委和領導小組補報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名單,領導小組将根據具體情況予以批複。
(二)代表的選舉
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名單經審查同意後,各選舉單位将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名單提交研究生代表會議醞釀通過,确定為代表候選人,再通過差額選舉的辦法,以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選舉産生出席第五次研代會的代表。
校級研究生組織專兼職幹部作為研究生代表候選人分配到有關選舉單位,作為代表候選人參加選舉,計入該選舉單位的代表名額之中。
(三)代表選舉結果的報批
各選舉單位按照文件規定選舉産生出席研代會的代表後,5月20日前向領導小組呈報經本單位黨委審批過的湖北大學第五次研代會代表選舉結果報告。
九、主席團成員和工作部門負責人述職評議辦法
湖北大學第二十六屆研究生會考勤考核、材料提交等相關管理辦法
第一節 考勤考核
第一條 研究生會成員應自覺遵守本會章程,嚴格遵守研究生會各項管理制度,按時出席重大活動,履行相應職責。研究生會對違反紀律的工作人員,應當本着“教育為本、警示為輔”的原則按照錯誤性質和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第二條 研究生會的紀律處分有四種:警告、嚴重警告、勸退、撤銷職務并予以解聘。
第三條 研究生會辦公室部門于每月月末組織開展研會部門考核工作,各部門需按照相關要求開展實施,考核最終結果于例會上進行公示。兩次不合格者由上一級予以警告,三次不合格者由主席團予以嚴重警告,三次以上者勸退、撤銷職務并予以解聘。
第四條 月末考核采取百分制,共計分為兩大闆塊,由公開考勤(60分)+部門考核(40分)共同構成,低于70分視為不合格。月末考核一次不及格,将取消“研會之星”“宣傳之星”評選及五四評優的資格;月末考核三次不及格,将不予聘書。
第五條 公開考勤部分(60分):
(一)公開考勤部分由辦公室部門統一完成,依據為當月會議、活動的考勤公示表。其中病假扣5分、事假扣15分、曠勤做0分處理。若因上課時間沖突,請提前提供課表請假,由上級在規定時間内向辦公室分管主席說明,不扣分。
注:逾期請假視為缺勤處理。
(二)若當月涉及部門信息、學習心得等相關提交工作,辦公室部門将是否按時提交納入當月考勤中,依照(按時提交40%+活動會議出席60%)構成當月考勤标準。
(三)事先說明的重大活動,考勤默認為全體出席。其中因上課無法出席在出示相關證明後不予扣分,因病無法出席在出示相關證明後可視為請假(病假,扣5分),其餘理由均視為曠勤處理。
(四)常規活動考勤參照分工表進行考核。活動現場沒有分工者,未出席活動的,不扣分;有分工者(會按照無課表進行分工),要做請假要求的,其中出示相關證明的病假可視為請假,其餘理由均視為事假處理。
注:隸屬某部門主要負責的活動則視為此部門重大活動考勤,考勤要求與重大活動考勤标準相同。
第六條 部門考核(40分):
(一)采取層級考核制,部門工作人員由部門負責人(40%)和主席團(60%)共同考核、部門負責人由主席團統一考核。每月月末,各部門負責人填寫《X月-XXX部門工作人員考核表》中部門負責人打分部分後交給各分管主席;分管主席核對後,填寫《X月-XXX部門工作人員考核表》中分管主席打分部分及《X月-XXX部門負責人考核表》,并将《工作人員考核表》、《部門負責人考核表》進行壓縮打包,命名為:《X月—XX部門考核》,交由辦公室分管主席存檔。
(二)各部門部長需提前形成部門考核方案及考核表,由分管主席審核,統一交由辦公室留存。
第七條 月末考核工作由辦公室分管主席牽頭辦公室完成并給予公示,公示期為3天。
第八條 月末考核表做歸檔留存,用于五四評選、研會之星及幹部考核依據。
第二節 材料提交
第一條 所有材料提交需按照統一要求,不符合要求者,可以打回、令其修改。
第二條 所有以部門為單位收集的材料,提交時需以部門為單位進行打包,交給辦公室工作人員收集,由辦公室人員做好材料考勤記錄。
第三條 各部門項目完成後,需按照活動前期、活動中期、活動後期的要求将最終版本材料進行彙總打包。由辦公室幹事對接、部長查收、分管主席歸檔。【材料大體包括:策劃案、方案、議程、PPT、講話稿、分工表、活動反思等,視具體項目定】
第四條 各種信息表格文件提交時,注意學院用全稱。文件按照提交要求命名。
第五條 本方案自通過之日起生效。
附件:
1.各部門負責人填寫:《X月-XXX部門工作人員考核表》中部門負責人打分部分
《X月-XXX部門工作人員考核表》 |
序号 |
姓名 |
部門 |
學院(全稱) |
公開考勤 分數(60分) |
部門考核分數(40分) |
總分 (100分) |
部門負責人 打分(40%) |
分管主席打分(6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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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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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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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分管主席填寫:《X月-XXX部門工作人員考核表》中分管主席打分部分及《X月-XXX部門負責人考核表》
《X月-XXX部門負責人考核表》 |
序号 |
姓名 |
部門 |
學院(全稱) |
公開考勤分數 (60分) |
部門考核分數 (40分) |
總分 (100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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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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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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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辦公室彙總:《X月-第XX屆研究生會人員考核表》
《X月-第XX屆研究生會人員考核表》 |
序号 |
姓名 |
部門 |
學院(全稱) |
公開考勤分數 (60分) |
部門考核分數 (40分) |
總分 (100分) |
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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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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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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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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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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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文件格式
5.活動簽到表樣闆
XXX活動簽到表活動時間: |
序号 |
姓名 |
部門 |
簽到 |
簽退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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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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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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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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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校團委指導學生會主要責任人
類别 |
姓名 |
是否為專職團幹部 |
備注 |
分管學生會組織的校團委書記 |
張麗娜 |
是 |
|
研究生會組織秘書長 |
李明 |
否 |
|
以上自評公開内容如有不實情況,可發送郵件至湖北省學聯秘書處郵箱tswxxb05@163.com或全國學聯秘書處郵箱xuelianban@126.com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