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為激勵我校研究生勤奮學習、潛心科研、勇于創新、積極進取,學校決定開展2018-2019學年2015、2016、2017級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選工作,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對象
我校基本學制年限内的在籍全日制非定向就業(全脫産學習)2015級研究生(含2014年錄取的研究生)、2016級研究生(含2015年錄取的研究生),2017級研究生(含2016年錄取的研究生)且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評審辦法
按《湖北大學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管理辦法》(校研字﹝2015﹞20号)相關規定執行,各學院名額分配見附件。
三、評審程序
1.11月2日前,各學院成立研究生獎助學金評審委員會(應有導師和學生代表),制定本學院學業獎學金評選辦法,上網公示并報送研究生院備案。
2.11月14日前,完成初評及公示工作(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并将《湖北大學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申報表》、《湖北大學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備案表》(可在研究生院網站—文檔下載—思政下載)紙質版材料交研究生院思想政治教育辦公室(綜合樓636室);将《湖北大學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備案表》電子版發送至郵箱yjsyszb@hubu.edu.cn;
3.11月21日前,研究生院完成審定及公示工作(公示期為2個工作日);
3.11月30日前,完成學業獎學金發放等工作。
四、其他事項
1.博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獎勵标準為10000元;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設置一、二、三等3個等次,獎勵标準分别為12000元、8000元、4000元。各學院可自行确定各等次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獲獎學生人數,其中,二等以上學業獎學金獲獎學生人數一般不低于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人數的40%,要嚴格把握一等學業獎學金獲獎标準,盡可能提高獲獎學生比例,充分發揮學業獎學金的激勵作用。
2.2015級研究生學業獎學金額度依據《關于做好2015年碩士研究生複試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2015年度實際執行情況以及今年符合參評資格的學生人數測算(見附件)。2016級研究生學業獎學金額度依據《關于做好2016年碩士研究生複試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2016年度實際執行情況以及今年符合參評資格的學生人數測算(見附件)。2017級研究生學業獎學金額度依據《關于做好2017年碩士研究生複試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2017年度實際執行情況以及今年符合參評資格的學生人數測算(見附件)。
3.各學院獲獎學生獎學金的總金額不得高于學校核定的各學院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總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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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