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同學: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财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關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的意見》(财教〔2013〕19号)、教育部《關于做好研究生擔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學生輔導員工作的意見》(教研〔2014〕6号)、《湖北大學研究生“三助一輔”工作暫行辦法(試行)》(校研字〔2017〕10号)、《湖北大學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實施意見》(校研字〔2017〕14号)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結合學校研究生院工作需要,現就2019-2020學年上學期研究生院各科室助管崗位聘任工作通知如下:
一、助管崗位設置
研究生助管崗位以“按需設崗、按勞取酬、競争上崗、增強能力”的原則設立。助管崗位要重視對研究生協調、溝通能力和責任意識的鍛煉,為研究生提供提出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全面能力訓練。根據研究生院各科室結合各部門實際需要和辦公需求,具體崗位如下:
二、助管崗位申請條件
1.全校在籍研究生;
2.品學兼優,勤奮踏實,責任心強,有較強的工作能力;
3.工作時間充足;
4.同等條件下家庭經濟困難研究生優先。
三、助管崗位申請流程
1.申請助管崗位的單位填寫《湖北大學研究生助管/兼職輔導員崗位設置申報表》,并于9月6日前上交至研究生工作部(綜合樓636室);
2.申請助管崗位的研究生填寫《湖北大學研究生助管/兼職輔導員崗位申請表》,經導師和培養單位同意後,于9月20日前上交至設崗單位;
3.各設崗單位根據申請人的具體情況、崗位需求,采用面試、考察等方式,确定聘用研究生名單,9月27日報送研究生工作部。
(相關表格見/info/1103/4775.htm)
四、助管崗位管理、考核與津貼發放
1.助管試用期為兩周,試用不合格或從事助管期間因其他原因不能繼續從事助管工作的,各設崗單位須及時辭退;試用合格的正式聘為研究生助管;
2.助管工作時間原則上每周不少于12小時,崗位津貼根據實際工作情況核定;
3.各設崗單位開展對研究生助管的崗位培訓與工作指導,明确工作職責與要求,做好安全保密教育,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
4.按照“誰使用,誰管理”的原則對研究生助管進行管理與考核。受聘研究生和各設崗單位按時填寫《湖北大學研究生“三助一輔”崗位考核表》,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崗位職責履行、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出勤情況和工作績效等。各設崗單位根據考核結果填寫《湖北大學研究生助管工資發放單》,與《考核表》一并交至研究生工作部審核。
5.研究生工作部核定考核結果,根據考核情況,按照規定的經費渠道統一發放标準津貼。對出現不适合從事崗位工作或出現重大工作失誤的研究生助管,及時協商解除聘任。
研究生工作部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