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大力推進人才強校戰略,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号)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号)等有關規定,經學校研究,市教委審核、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予以發布。
一、招聘原則
按照民主、公開、競争、擇優的方針,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标準,采取考核和試講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計劃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人。
具體崗位招聘計劃及崗位信息見《四川美術學院設計藝術學院2018年度公開招聘輔導員崗位計劃表》(見附件1)。
三、招聘範圍和對象
(一)此次招聘面向國内外,凡是符合招聘崗位要求條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學曆并取得博士學位的人員均可報名。
(二)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範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9年應屆全日制博士畢業生;試用期内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博士人員,其學曆(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四、招聘條件
(一)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堅持四項基本原則。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聘用體檢标準。
(四)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具體條件(見附件1)。
(五)應聘者需在35周歲及以下(即1983年12月30日及以後出生)。特殊緊缺人才或者特别優秀者,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後,可适當放寬年齡。
五、招聘流程
①應聘人員向學校提交相關應聘材料,投寄郵箱見附件1聯系方式欄→②初選、考核與答辯→③體檢→④考察→⑤學校審核→⑥公示→⑦簽訂就業協議→⑧報到、辦理入職手續。
六、報名
報名截止時間為:此招聘信息至2018年12月31日有效。
凡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應聘人員,下載填寫《四川美術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連同自己的個人簡曆,以“最高學曆畢業學校+學位+姓名+應聘崗位”命名文件夾,通過電子郵件方式投寄指定郵箱。
七、招聘程序
(一)資格審查
在收到應聘者簡曆後,結合具體招聘崗位的崗位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的年齡、學曆、學位、學科方向、工作經曆等等招聘崗位要求的基本資格條件進行審查,凡符合崗位應聘條件的應聘人員由學校通知其進入考核程序,學校給予其報銷單程來校路費(限國内)。
(二)考核及拟進人選确定
1.崗位技能考核
由學校人事處組織學校相關專家,通過現場考察形式對應聘博士崗位技能進行綜合考核評判。
2.面試
由人事處根據拟聘用崗位要求組織應聘博士人員進行面試,面試以自我介紹和答辯方式進行。
3.計分辦法
最終成績=崗位技能考核成績×50%+面試成績×50%。
4.綜合審議
校長辦公會對通過學校考核的應聘人員進行綜合評議,按考核成績研究确定拟進人選。
八、體檢
由校長辦公會确定的拟進人選由四川美術學院統一組織體檢。體檢标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标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号)、《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号)、《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标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号)、《關于轉發〈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特殊體檢标準(試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8号)、《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3〕7号)以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标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内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号)等規定,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在縣級以上公立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書面提出複檢申請,經學院同意并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複檢,體檢結果以複檢結果為準。
九、考察
四川美術學院統一組織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修養、遵紀守法情況、學習工作等情況統一組織考察,并對資格條件進行複查。
因體檢、考察、資格條件複查不合格或經确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考察以後環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十、公示
考試考核、成績公布等相關事宜,請考生在四川美術學院網站查詢。考察合格的人員确定為拟招聘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四川美術學院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員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學曆(學位)、專業、畢業院校和工作單位、考核總成績、拟聘用崗位等。
十一、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拟聘用人員,由四川美術學院提出拟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拟聘用人員名冊》送市教委審核,并報市人力社保局審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号)和《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渝人發〔2006〕68号)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同時,學校一次性給予科研資助及安家費等10萬元。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内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隐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人員,取消聘用。
簽訂三方就業協議書和辦理相關手續的最後截止時間為拟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後1個月之内。1個月後未按規定完成相關手續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拟聘用資格。
原則上,應屆畢業生應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應聘條件的規定學曆、學位證書,并在協議約定的時間内持上述證書(國外留學人員需加持國家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曆學位認證材料)報到,否則視為不具備應聘條件取消聘用資格。
聘用人員或團隊達到學校人才引進條件的,按學校引進人才優惠待遇執行。其他檔案工資、績效工資及福利待遇按國家、重慶市及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十二、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工作,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必須嚴格執行有關招聘政策規定。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報名資格、考試考核資格或聘用資格;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取消聘用,并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
本簡章由四川美術學院負責解釋。
附件:1.《四川美術學院設計藝術學院2018年公開招聘輔導員計劃表》
2.《報名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