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關單位:
為了繼續加強研究生教材建設,改革教學内容和教學辦法,改善高層次人才培養的基本條件,促進我校研究生教育整體水平的提高,學校決定啟動 “湖北大學2016年度研究生教材建設項目”立項工作。現将有關安排通知如下:
一、 申報要求
1.我校目前從事研究生教學工作,并具有正、副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稱者均可申報。
2.本次拟資助出版的研究生教材必須是湖北大學研究生培養方案中确定的學術學位一級學科基礎課程、二級學科專業課程、專業學位核心課程的教材。為體現教材的權威性,一般應由各學科中具有較高學術威望或豐富教學實踐經驗的任課教師主持編寫。
3.申報條件:
(1)符合國家有關教育政策、法律、法規;
(2)适應對高層次專門人才的培養要求和研究生教學與學習方式的不同特點,符合研究生培養目标;
(3)依據不同學科、類型和規格研究生培養的需要,遵循培養方案和教學大綱的基本要求;
(4) 注意吸收國外同類教材優秀成果,跟蹤世界最新科學研究方向,反映新知識、新成就,采用有益和有效的新經驗、新方法體系,在國内同類教材中較為先進;
(5)從研究生教育發展的實際情況出發,理論嚴謹、結構合理、體例統一、文字精煉,具有比較廣泛的适用性。教材的主幹内容一般應包括:本學科的基本原理、最新發展情況、有待解決的前沿性問題及思路、參考文獻目錄等。
(6)三位同專業(個别專業可以是相近專業)的教授或相當職稱者的詳細評語和推薦意見。三位推薦者中至少有一位是校外專家。
4.譯著和學術專著不屬于本次資助範圍。
二、 申報審批程序
1.項目負責人向所在學院提交《湖北大學研究生教材建設項目立項申報表》(附件1)、教材書稿或講義、專家詳細評語及推薦意見。
2.申報工作由項目負責人所在學院負責組織,對拟申報的教材,申報學院應提交推薦報告,每個學院推薦名額不超過2項。2016年10月26日前學院組織初評,并向研究生院提交推薦名單及申報材料。材料紙質版交至研究生院培養辦公室(綜合樓632室),電子文檔通過OA提交,電話:88661395。
3.研究生院組織專家評審,确定資助對象及資助額度。
三、 組織出版
1.獲資助出版的教材應在該書扉頁上标記“湖北大學研究生教材建設項目資助”字樣。
2.獲資助出版的研究生教材由項目負責人自立項開始二年内組織并完成出版工作。
3.教材出版後,項目負責人應在一個月内向研究生院提交20本教材,用于存檔和交流。
4.項目負責人有義務将教材出版後的使用情況、學術界的反映和獲獎情況向研究生院提交書面報告。
四、資助經費
1.在“保證質量、甯缺勿濫”的前提下,今年拟資助出版4本左右研究生教材,學校資助額度每部不超過3萬元人民币。
2.項目負責人經與選定的出版社簽訂出版合同後,學校根據出版合同直接将資助經費劃撥至該出版社。
附件:《湖北大學研究生教材建設項目立項申報表》
研究生院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