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學院:
現就組織2014級博士研究生中期綜合考核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對象
2014級及往屆未參加或未通過中期綜合考核的博士生。
二、時間安排
博士中期綜合考核工作應于2016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相關學院應于12月5日前将博士中期綜合考核表交研究生院培養辦公室(綜合樓632室)。
三、考核内容
1、博士生的思想品德、治學态度;
2、博士生的學科基礎知識、對本學科國内外研究現狀及學術前沿問題的掌握情況;
3、博士生的科研能力及水平。
四、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聽取學生彙報與提問答辯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學生彙報時間不少于30分鐘。
五、考核結果
考核結果由考核小組給出,分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結果為不合格者,須再次申請參加下一次中期綜合考核。
附件:湖北大學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中期綜合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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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