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養單位:
為落實全國研究生教育會議精神及我校研究生教育相關工作要求,切實推進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進一步深化研究生培養模式改革,實施湖北大學研究生教育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計劃“立百項”工程,提高研究生人才培養質量。現決定開展2021年度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項目申報工作,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和條件
1.項目申報人應具有連續3年以上從事研究生教育或從事研究生教育研究、管理的工作經曆,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有較為豐富的教學實踐、教學研究或教育教學管理經驗。
2.項目申報人隻能申報1個項目,作為項目組成員原則上可參加2個項目,每個項目組成員一般不超過5人。
3.已承擔了本科和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且未結題的教師,不得以項目負責人身份參加本次申報。
4.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要針對當前教育教學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從理論與實踐兩個方面進行研究與探索,尋求解決問題的方法和途徑。研究方案要體現創新性、實踐性和推廣示範性。
二、申報領域和類别
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項目分為研究生教育理論研究(以下簡稱“教育研究類”)、研究生教育教學實踐(以下簡稱“教育實踐類”)和研究生教學方式方法類(以下簡稱“教學方法類”)三種類型,包括思想政治教育改革、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學科專業建設、課程體系建設、研究生質量監督體系建設、教學方式方法改革、實踐教學改革、教學管理制度與質量保障體系建設、素質教育改革、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等具體内容。
(1)“教育研究類”成果應在研究生教育理論研究中取得理論突破和創新,提出了新觀點、新概念、新思想、新方法,針對研究生教育改革發展中的重大現實問題提出具有價值的政策建議和改革方案,經過積累,意義重大并受到學術界普遍認同。
(2)“教育實踐類”成果應在研究生培養模式、質量保障、制度機制改革、教育教學環節等方面取得顯著成效,經過教育教學實踐檢驗,得到社會和專家的廣泛認可。
(3)“教學方法類”成果應在研究生課程教學過程中應用了先進信息技術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改變了傳統教育教學模式,并取得了示範性與應用性成果。
三、項目管理
1.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項目建設周期一般為2年,項目建設經費由研究生院統一管理。資助标準為一般項目:1萬元/項;校級重點項目:1.5萬元/項,省級教改項目:2萬元/項。
2.項目負責人應按要求參加我校組織的中期檢查環節,并按時向研究生院提交項目建設中期檢查報告,凡未按要求參加中期檢查環節、未及時提交中期檢查報告或提交的報告與實際情況嚴重不符的,緩(停)撥下一階段的建設經費,并限期整改。
3.項目建設期滿,項目負責人應提交項目完成情況的總結報告,全面總結項目計劃的落實情況和取得的成績。由學校組織驗收小組,對項目建設水平及取得的成果,進行全面檢查、評估、審計和驗收。
四、有關要求
1.申報程序
項目采取本人自願申報、培養單位擇優排序推薦、研究生院集中評審的方式确定。經專家組評審,确定立項項目,并公布評審結果。對于研究意義、預期成果重大的教研項目學校将給予重點支持并推薦申報省級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
2.申報材料
(1)申請者須填報《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申請書》(附件1),并将申請書轉化為PDF格式(含蓋章簽字頁面),以“培養單位+申報+項目名稱+項目負責人”命名。
(2)申報人填寫《2021年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申報彙總表》(附件2),并由申報人所在學院彙總後提交。
(3)項目評審相關材料均不接收紙質材料,全部以電子文件形式存檔。
3.時間安排
2021年6月15日前,各申報學院對本單位申報的各類項目進行初評,并填寫單位推薦意見,擇優遴選排序上報,提交電子材料至研究生院培養辦公室。
6月30日前,研究生院根據有關規定聘請校内外專家進行評審,并将評審結果在研究生院網站公示。
研究生院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