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學院:
現就組織2009級博士生中期考核的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 考核對象
已完成公共學位課和專業學位課的學習且成績合格的2009級在校博士生。
二、 考核組織
博士生的中期考核工作由各學院組織實施。按學科點組建考核小組,考核小組由3~5名本專業博士生導師組成,學科點負責人任考核小組組長。
三、 考核内容
1、學生的思想品德、治學态度;
2、學生的學科基礎知識以及對國内外研究現狀及學術研究前沿的掌握情況;
3、學生的科研能力。
四、 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聽取學生彙報與提問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學生彙報的内容包括:已修課程及成績、本學科基礎知識、本學科國内外研究現狀及學術研究前沿和已開展的科研工作,時間不少于20分鐘。考核小組專家根據學生彙報,圍繞考核内容進行提問。
五、 考核結果
考核結果由考核小組給出,分為“通過”和“不通過”。獲通過者,進入論文工作階段;未獲通過者,須在明年再次申請參加中期綜合考核。
六、 時間安排
在2011年12月30日之前完成中期綜合考核工作,在2012年1月6日前,各學院将考核結果及相關表格報研究生處培養辦。1月7号學校發文公布中期綜合考核合格學生名單。
研究生處
2011年11月17日
附件:博士生中期綜合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