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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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2017年秋季研究生院助管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7-09-28  發布作者:  點擊數:

各位研究生同學: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财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關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的意見》(财教〔201319号)、教育部《關于做好研究生擔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學生輔導員工作的意見》(教研〔20146号)、《中共湖北大學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意見》(校研字〔201522号)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結合學校研究生院工作需要,現就2017年秋季研究生院各科室助管崗位聘任工作通知如下:

一、助管崗位設置

研究生助管崗位以“按需設崗、按勞取酬、競争上崗、增強能力”的原則設立。助管崗位要重視對研究生協調、溝通能力和責任意識的鍛煉,為研究生提供提出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全面能力訓練。根據研究生院各科室結合各部門實際需要和辦公需求,具體崗位需求如下。

招聘科室

工作職責

學籍/招生辦公室

協助完成研究生學籍管理和招生辦公室相關工作

就業指導辦公室

協助完成研究生就業及檔案整理等工作

培養辦公室

協助完成研究生培養相關工作

培養辦公室

研究生教學督導小組信息員

信息化管理辦公室

協助完成研究生院網站、官微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專業學位辦公室

協助完成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培養及全日制專業學位工作

學科建設/學位辦公室

協助完成學科建設等相關工作

思政工作辦公室

協助完成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

綜合辦公室

協助完成研究生院辦公室相關工作

二、助管崗位申請條件

1.全校在籍研究生;

2.品學兼優,勤奮踏實,責任心強,有較強的工作能力;

3.工作時間充足;

4.同等條件下貧困研究生優先。

三、助管崗位申請流程

1.申請助管崗位的單位填寫《湖北大學研究生助管/兼職輔導員崗位設置申報表》(附件1),并于928日前上交至研究生工作部(綜合樓634室);

2.申請助管崗位的研究生填寫《湖北大學研究生助管/兼職輔導員崗位申請表》(附件2),經導師和培養單位同意後,于930日前上交至設崗單位;

3.各設崗單位根據申請人的具體情況、崗位需求,采用面試、考察等方式,确定聘用研究生名單,109日報送研究生工作部。

四、助管崗位管理、考核與津貼發放

1.助管試用期為兩周,試用不合格或從事助管期間因其他原因不能繼續從事助管工作的,各設崗單位須及時辭退;試用合格的正式聘為研究生助管;

2.助管工作時間原則上每周不少于12小時,崗位津貼根據實際工作情況核定;

3.各設崗單位開展對研究生助管的崗位培訓與工作指導,明确工作職責與要求,做好安全保密教育,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

4.按照“誰使用,誰管理”的原則對研究生助管進行管理與考核。受聘研究生和各設崗單位按時填寫《湖北大學研究生“三助一輔”崗位考核表》(附件3),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崗位職責履行、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出勤情況和工作績效等。各設崗單位根據考核結果填寫《湖北大學研究生助管工資發放單》(附件4),與《考核表》一并交至研究生工作部審核。

5.研究生工作部核定考核結果,根據考核情況,按照規定的經費渠道統一發放标準津貼。對出現不适合從事崗位工作或出現重大工作失誤的研究生助管,及時協商解除聘任。


                                                               

                                                                     研究生工作部

                                                                     2017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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