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為進一步規範畢業生就業統計工作,真實有效反映畢業生就業狀況,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校畢業生就業狀況統計核查工作的通知》(教學廳函【2019】22号)和《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在全省高校開展畢業生就業統計核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現将我校2019屆畢業生就業狀況統計核查工作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就業統計
1、嚴格落實教育部“四不準”要求。不準以任何方式強迫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和勞動合同,不準将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發放與畢業生簽約挂鈎,不準以戶檔托管為由勸說畢業生簽訂虛假就業協議,不準将畢業生頂崗實習、見習證明材料作為就業證明材料。
2、強化就業統計工作責任落實和追究。各學院簽訂就業統計工作責任承諾書,壓實責任。凡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學校舉報電話:88664126(本科生)、88661287(研究生)。
二、就業核查
1、進一步完善就業統計校、院、班三級核查機制。重點核查就業材料是否真實;是否有實習證明材料替代就業材料;就業材料内容是否完整、規範、清晰,是否有塗改,是否有校、院簽章鑒證;相關資料是否整理歸檔;網上數據填報是否準确等。
2、開展多種形式就業核查。采取電話抽查、短信反饋、問卷調查等多種方式了解學生就業現狀,通過班級、學院自查,學院互查,學校抽查等方式确保就業數據準确。
3、就業核查結果将作為學院年度就業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對蓄意弄虛作假行為實行一票否決。
三、有關要求
1、高度重視畢業生就業統計核查工作。各學院務必高度重視,認真落實“一把手”工程,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就業統計與自查。
2、及時報送相關材料。8月8日前,各學院将自查後的就業材料、責任承諾報告書簽字蓋章後分送學校招生就業處(孫莉莉老師 88664126),8月9日前,将以上材料報送至研究生工作部(呂曉芸老師88661287)。
附:
1、《湖北大學2019屆畢業生就業統計工作責任承諾報告書》
2、《湖北大學2019屆本科畢業生就業統計核查工作實施方案》
3、《湖北大學2019屆畢業研究生就業統計核查工作實施方案》
招生就業處 研究生工作部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