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湖北大學2021屆畢業研究生一次性
求職創業補貼發放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培養單位:
為幫扶和促進貧困畢業生實現就業創業,落實武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2021屆大中專畢業生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發放工作的函》(武人社【2020】59号)的相關工作要求,切實做好我校2021屆畢業研究生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申請發放工作,現将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發放對象
符合以下任一條件的2021屆畢業生,均可申請:
1.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生;
2.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的畢業生;
3.貧困殘疾人家庭及城鄉低保家庭的畢業生;
4.社會孤兒畢業生;
5.烈屬畢業生;
6.殘疾畢業生。
說明:(1)符合以上多項條件的畢業生,隻能選擇其中一項進行申請;(2)本科畢業階段或者碩士研究生畢業階段申請過的,不能再次申請。
二、補貼标準
1400元/人(武漢市中心城區最低工資标準的80%)。
三、申領程序
(一)個人申請
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向所在學院提交申請材料:
1.《武漢地區2021屆大中專應屆畢業生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申請表》(見附件 2)
(1)申請表中“銀行卡”填寫學生本人的中國農業銀行卡号。學生姓名、卡号、身份證号必須一緻并激活卡片保持卡片正常使用才能成功發放求職補貼;
(2)申請表中“承諾處”需本人簽名并加蓋手印。
2. “六類人員”證明材料(材料要求詳見附件3: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申請指南)
(1)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生
學院審核學生貸款信息,并填寫附件4:《關于XX學院2021屆應屆畢業生辦理助學貸款有關情況的函》;
(2)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的畢業生
提供所在家庭《扶貧手冊》“首頁”、“家庭成員頁”的複印件。扶貧手冊要求學生父母及學生本人在貧困人員中。
(3)貧困殘疾人家庭及城鄉低保家庭的畢業生
提供《低保證》複印件(或縣以上民政部門蓋章确認的低保證明原件)、低保金領取記錄或銀行打印蓋章的有“低保”字樣的銀行流水記錄(2020年1月至今的流水記錄)、戶口本複印件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村(居)委會開具的關系證明原件。
(4)社會孤兒畢業生
提供畢業生本人的《兒童福利證》複印件。
(5)烈屬畢業生
提供《烈士證明書》或《烈屬優待證》複印件、親屬關系證明材料。
(6)殘疾畢業生
提供學生本人的《殘疾人證》複印件。
(二)學院初審
各學院對學生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并以學院為單位,提交以下電子版和紙質版材料:
1.電子版材料:
(1)附件1:《XX學院2021屆大中專畢業生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申報名冊》;
(2)附件4:《關于XX學院2021屆應屆畢業生辦理助學貸款有關情況的函》。
2.紙質版材料:
(1)附件2:《武漢地區2021屆大中專應屆畢業生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申請表》,學院初審意見由所在學院審核蓋章。
注:按照附件1申報名冊中的學生順序,裝訂成冊。
(2)附件4:《關于XX學院2021屆應屆畢業生辦理助學貸款有關情況的函》,加蓋學院公章。
(3)以建檔立卡貧困家庭、貧困殘疾人家庭及城鄉低保家庭、社會孤兒、烈屬、殘疾條件申請求職創業補貼的證明材料。
學院上交材料截止時間:2020年9月16日12:00。電子版材料發送至449828126@qq.com;紙質版材料交至行政樓627辦公室,聯系電話:027-88661191。請各院以單位報送,不接送個人報送,逾期不再受理。
(三)學校審核上報
經過學校複審、公示後無異議的,于2020年9月30日前通過“湖北智慧就業服務平台”集中申報,同時向武漢市勞動就業管理局上報相關申請材料,經武漢市勞動就業管理局審核符合申領條件的,由财政部門按照規定進行補貼資金撥付。
四、工作要求
1.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關系到畢業生的切身利益,請各學院高度重視,安排專人負責,确保每位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均能得到資助,避免漏報、錯報。
2.請各學院認真審核學生申請材料。提交的材料(電子版和紙質版)必須符合通知要求,内容要清晰可見,不得有弄虛作假行為。
3.所有申報材料上交到武漢市勞動就業管理局存檔,不予退回,若有需要,請上交材料前自行備份。
4.最終審核結果以武漢市勞動就業管理局認定的結果為準。
附件:
附件1:《XX學院2021屆大中專畢業生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申報名冊》
附件2:《武漢地區2021屆大中專應屆畢業生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申請表》
附件3:《一次性求職補貼申請指南》
附件4:《關于XX學院2021屆應屆高校畢業生辦理助學貸款有關情況的函》
研究生工作部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