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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校外導師聘任辦法

發布時間:2019-10-14  發布作者:  點擊數:

為加強專業學位研究生導師隊伍建設,充分發揮專業學位研究生校外導師的作用,進一步強化與招生培養緊密銜接的崗位意識,根據專業學位研究生實施“雙導師制”的要求,結合我校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基本原則

校外導師的聘任工作應遵守以下基本原則:

1.有利于優化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導師隊伍結構,壯大專業學位研究生導師教育師資力量,提升導師隊伍的整體指導能力,有利于專業學位研究生更好地開展學位論文撰寫及實踐活動。

2.有利于加強校内外交流,促進學校與校外單位在學科建設、科學研究、智力資源及社會服務等方面更好地進行交流與合作。

二、聘任條件

1.擁護黨的基本路線,熱愛專業學位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作風正派、治學嚴謹、為人師表。

2.了解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性質、特點和培養目标,掌握專業學位教育的研究方法。

3.在業界具有較強的影響力和良好的社會聲譽。

4.符合相關專業學位教學指導委員會對導師任職資格的相關規定,在企事業單位擔任中高層領導職務,或具有與指導領域相關的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或經拟聘請學院認可的富有實踐經驗的技術專家、管理專家、企業家。

5.有較強的口頭表達能力與一定的寫作能力,并在公開出版的學術期刊獨立發表過與專業相關的論文。

6.自願接受有關學院聘任且能認真履行導師職責,能夠按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方案的要求指導研究生進行學位論文工作。

7.身體健康,年齡一般不超過57周歲。

三、工作程序

1.校内推薦

校内在職工作人員向相關學院提出推薦建議,填寫并提交《湖北大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校外導師推薦表》,按學院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2.學院初審

各學院對被推薦人的情況進行審核,學院學位評定委員會召開會議對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校外導師人選進行審議,提出拟聘任人員名單,在學院公示無異議後,将《湖北大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校外導師推薦表》和《湖北大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校外導師情況彙總表》紙質及電子檔提交研究生院。

3.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

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對通過學院初審的校外導師人選進行審議、表決,通過者被聘為我校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校外導師。一般情況下,聘期為承擔研究生指導工作至研究生完成學業、獲授學位,聘期最長不超過學校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的最長學習年限。

4.信息公布

研究生院在網站上公布結果。

四、工作要求

各階段工作應在規定的時間前完成,逾期不再受理任何形式的補報審核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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